泗水交警大队规范警车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更好地服务交通管理工作,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市局《警车管理使用十不准》的要求,泗水县交警大队研究制定加强警用车辆管理的措施,规范警车使用,树立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高度重视。大队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议和全体民警会议,组织学习上级关于警用车辆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重点学习了警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重温了“五条禁令”等警纪警规。并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教导员为副组长,大队其他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并把专向整治行动转化为日常工作列入考核方案,确保措施到位,责任明晰,赏罚分明。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 警车是政法机关用于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必备的交通工具,警车在一定程度上是法律的象征,是政法机关形象的象征。加强警车管理,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专车专用,文明使用,是树立政法机关良好形象和威信的一种有效手段。大队要求每位民警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近几年警用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吸取教训,克服在警用车辆管理使用上存在的特权思想、模糊观念和麻痹心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纪观念。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大队公开举报有关警用车辆违规问题的电话(4262792),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监督管理,同时加大检查力度,由大队办公室负责随机抽查民警的有关用车问题,并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健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大队完善大队《警用车辆管理制度》,检查每天检查,每周通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对因警车管理不善、违规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警车民警及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整治活动成效。
来源:泗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