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政办字〔2016〕56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泗水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09- 08 15: 46 信息来源: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手机恶意程序、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县政府确定建立泗水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整治和源头防范。

(二)分析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

(三)指导、督促开展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

(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委台办、县人大法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泗水广播电视台、县外侨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金融办、县银监办、县人行、县农行、县工行、县建行、县中行、县农发行、县农村商业银行、县济宁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县齐丰村镇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县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副县长梁基武担任,召集人由县公安局局长李玉华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编发情况通报,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报县公安局备案。

县公安局负责泗水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日常事务;整合公安内部资源,联合三大通信运营商、相关银行筹建泗水县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建立运行机制并负责日常事务,实现全县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统一接警、快速处置、集中打击和综合研判;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受理和侦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开展严打工作;研究分析犯罪形势,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打防工作对策和建议;推动建立健全“警银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工作机制”、“公安机关与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工作机制”、“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协助组织各单位共同抓好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

县委宣传部、泗水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媒体单位开展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题宣传活动,制定专项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打击治理的决心和措施成效,及时向社会通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形势、规律、特点、手法,教育引导群众提高警惕性和识别力;曝光反诈骗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单位。

县综治办要发挥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推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推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将全县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纳入综治工作考核;指导泗水县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的建设、运行工作;协调解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在侦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县委台办、县外侨办负责为公安机关办理涉及跨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外事手续,依据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反诈骗工作。

县法院负责指导基层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从快审理;探索建立权属明确、无争议的涉案银行账户冻结资金的提前返还工作,并牵头建立被骗资金返还机制。

县检察院负责依法从快办理及指导下级检察院从快办理电信诈骗案件。有必要的,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电信诈骗案件;加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监督,研究解决管辖、证据认定等办理工作问题;探索建立权属明确、无争议的涉案银行账户冻结资金的提前返还工作机制。

县经信局要积极参与筹建泗水县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工作,协调督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派员入驻泗水县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推动公安、通信运营商探索建立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通讯拦截阻断系统;负责加强对各类专线、中继线、网关、机房、话务中心的管理,依法规范主叫号码传送,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VOIP经营平台、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把关租用电信线路及“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通讯业务,对于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等一律关停,对有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深入推进整治“黑卡”专项行动,加强电话卡、上网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工作,加强对社会营销渠道的管理,规范网络销售电话卡业务,杜绝记名不实名的情况发生;协调、指导、督促通信、网络运营商积极参加反诈骗工作,及时封堵涉案电话。

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探索建立全县权属明确、无争议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银行账户冻结资金提前返还工作机制;负责全县法律服务机构的宣传防范工作,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县财政局负责为泗水县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保障相关部门电信诈骗防范宣传、案件侦办、技术防控等工作经费;联合工商局对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防骗宣传和培训,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警情,防止大额电信诈骗案件发生。

县文广新局、县质监局、县无委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要充分发挥职能和技术优势,加大无线电通讯监管力度,及时发现“伪基站”、“黑广播”违法犯罪线索,联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查处工作。县无委办负责协助市无委办对“黑广播”窝点监测定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查扣的“黑广播”设备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待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再将设备移送公安机关;注重经营打击、合成作战,对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黑广播”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全链条打击,依法惩处一批利用“伪基站”、“黑广播”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切断犯罪链条,摧毁犯罪网络。

县工商局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和个私企业经营者开展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对涉及有关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快速查处。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要积极参与筹建并派员入驻泗水县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快速查询信令、堵截封停涉案号码、保护公共号码等工作职能;负责加强对各类专线、中继线、网关、机房、话务中心的管理,依法规范主叫号码传送,一旦发现有用户在本网违规进行通话,迅速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联合公安机关制定完善嫌疑号码快速甄别、查询、拦截联动工作机制,制定诈骗号码的分类管理和紧急处置办法;严格执行通讯用户实名制有关规定,确保全面实现实名制工作目标;采用公益短信、网络弹窗等方式定期向本网用户发送防范诈骗的提醒信息;探索建立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通讯拦截阻断系统。

县金融办、县银监办、县人行、县农行、县工行、县建行、县中行、县农发行、县农村商业银行、县济宁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县齐丰村镇银行要积极参与筹建泗水县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各商业银行派员入驻泗水县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开放端口、下放权限等事宜;未进驻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对接、协助执法办案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强化对涉案银行账户的监管,指导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重点清查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银行卡等违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防范宣传,落实所辖营业场所和ATM机的防范宣传措施,把防范宣传电信诈骗犯罪工作列入银行内部年度考核;建立落实快速查询涉案账户(含第三方支付账户)资金流向、网银转账IP等电子数据,协助公安机关紧急止付、冻结、布控、返还等警银协作机制。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上级安排、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县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

 

附件:泗水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

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

 

附件:

 

泗水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梁基武    副县长

召 集 人:李玉华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贾玉彪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任  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王庆利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董鹏飞    县委台办副主任

刘  华    县人大信访室副主任

韩国红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梁学慧    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宁继承    县经信局副局长

孔祥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泉    县司法局副局长

孟祥章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文华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郭春雪    泗水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李  锦    县外侨办主任

林  远    县工商局副局长

吴恩军    县质监局副局长

安  康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朱道工    县银监办主任

王玉富    县金融办副主任

王  敏    县人行副行长

胡  波    县农行副行长

孙  强    县工行副行长

石礼佩    县建行副行长

尤  夏    县中行副行长

杨  丽    县农发行副行长

陈恩焕    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

李福有    县济宁银行副行长

梁延峰    县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

苏英合    县齐丰村镇银行副行长

宋延梅    县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曲  晨    县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王翔鹏    县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李兴军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