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城市 建秀美泉林泉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涛

时间:2017-06-09 09: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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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的发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目前,泉林镇正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助推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提高认识,配强队伍。泉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组,专题推进工作开展。

  

    结合中心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结合节庆活动、移风易俗、儒学讲堂、环境保护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城宣传。在镇驻地327国道沿线悬挂条幅100余幅、树立大型广告牌2处、宣传栏10余处。利用沿街各类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口号。成立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等志愿队伍,服务节庆活动,开展义务劳动,到集市、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发放公益宣传册,开展普法活动。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转变生活习惯,树立文明新风。

  

    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推进文明风气形成。结合创城工作,广泛开展“寻找身边典型 百日系列评选”、泉林镇“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等系列活动,评选出一大批具有典型事迹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截至2016年底,共评选出“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好媳妇、好婆婆”“泉林好人”“文明家庭”“十大杰出青年”100余人,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泉林风微信公众平台、驻地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推介,在全镇形成了知文明、爱文明、学文明、做文明人等良好社会风气。目前,泉林镇2017年系列评选活动已经启动实施,“好媳妇、好婆婆”“三八红旗手”“文明家庭”等典型评选已进入网络投票阶段,进展顺利。

  

    结合镇驻地综合整治,引导群众文明出行。全县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泉林镇组织执法中队、环境整治办、派出所等单位对镇驻地327国道沿线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乱摆摊点、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及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取缔各类摊点10余处,开展志愿者队伍上街宣传、劝导等活动4次,取得了一定成效。

  

    重拳打霸除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打霸除恶百日会战,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霸行为,重点打击盗采盗挖矿产资源、违法乱搭乱建、欺压百姓等违法犯罪行为,到目前已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5人、追回逃犯4人,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文明环境。

  

    下一步,泉林镇将进一步加大助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力度,全力全速将创城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提高工作质量,全力助推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理想信念建设,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抓手,带动家庭并推进全镇形成创建文明城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风气。三是重点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全面梳理创城各类档案材料,及时整理上报,重点建设好迎查项目,确保为创城工作增光添彩。四是狠抓基层党建,发挥党建基础堡垒作用,带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发挥儒文化、卞文化、大舜文化影响力,培养培育文明乡风。

来源:维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