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落实《泗水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情况
按照《泗水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县安监局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做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浓厚氛围,泗水县安监局于2018年12月20日和2019年1月10日分别召开了两期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培训班,培训烟花爆竹从业人员330余人,宣传泗水县人民政府《泗水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及省市《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印制《泗水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手册》3600份,在镇街主要商铺和集市进行散发宣传,早谋划,快行动,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稳定。
二、划定禁放区域,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泗水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关于对限制燃放区的要求,不在受理限制区以内(泗水县城区东至东外环,西至西外环,北至滨河北路,南至南外环)烟花爆竹常年及零售户的许可申请,禁止烟花爆竹常年及临时经营业户到限放区销售烟花爆竹,
三、严格审查,联合整治。严格对23家烟花爆竹常年经营点换证进行现场审查,取消2家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点,限制烟花爆竹零售点烟花爆竹存放量,缩短烟花爆竹零售(临时)许可证的有效期,固定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并督促镇街按照各自职责,联合安办、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禁燃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泗水县安监局
2018年12月31日
来源:泗水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