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494137030B/2018-008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18-06-0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政协提案】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090217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庄新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职责,城管执法局在乱停乱放管理方面,负责人行道乱停乱放的行政处罚工作。今年以来,县城管执法局结合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加大人行道路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治理力度,将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纳入城市管理范围。
一是做好公共自行车停放区域的选址和管理。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在城区做好公共自行车停放点的选址布点,配合公车管理机构加强停放管理,及时整改乱停乱放自行车1200余辆次。
二是强化城区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协调沿街单位、商铺在门前区划设机动车停车位200多个(泗水二中对过、银座超市、三发超市、苏果超市、金域中央小区周边),在青年路、文化路、泉济路等路段划设非机动车停车线2000余米。
三是开展了无障碍出行专项整治行动。印发《规范非机动车停放车辆明白纸》20000余份,逐户纠正乱停乱放车辆行为,先后规范停放机动车1000余辆次,协助商户、市民规范摆放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5000余辆次。加大对老城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治理力度,严格清除占压人行道、盲道以及停车泊位乱摆乱放、乱摆摊设点等问题,保障了车辆停放区域。
感谢政协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扣政协委员提案,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城区道路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乱停乱放问题的整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争取向政协委员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泗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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