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429808W/2019-072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公安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19-05-1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903012号提案(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李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犬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时尚,宠物犬越来越多进入普通家庭,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了乐趣,但是,随着犬只数量快速增长,养犬监管和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局针对养犬引发的问题,也进行了一系列整治,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养犬管理是综合性工作,涉及职能部门比较多,我局开展的一系列整治,虽然当时见效快,但是容易反弹,而我县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法制化管理。
为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多年来我县公安机关立足本职,接收处理涉犬类报警,调解处罚涉犬类案件,处置疯犬、狂犬。2018年11月,济宁市制定了《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经过济宁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审通过,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经过济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正在等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复,批复后将正式实行。
等待《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实行后,由泗水县政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划定我县重点养犬区域,拟定《泗水县养犬管理条例》将养犬列入立法规划,推动养犬工作走向法制化。
在正式立法前,公安机关将继续立足本职,严格履行职责,一是对涉犬纠纷警情依法处理,二是对涉犬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切实抓好疯病犬、流浪犬的处置工作,四是全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2019年5月14日
来源:泗水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