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政办字〔2019〕14号关于印发泗水县县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统一监管整合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泗水县县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统一监管整合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水县县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统一监管
整合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1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8〕44号)以及《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泗政字〔2019〕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部门所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统一监管整合实施范围是指县国有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国有企业,包括由县直各部门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各类国家出资企业。
纳入本次整合的企业为4个县直部门直接管理的19户县属国有企业(包括一级企业15户,二级企业4户)。其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企业14户(一级企业12户,二级企业2户);县水务局下属企业3户(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2户);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企业1户;县发展改革局(原县粮食局)下属企业1户。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企业14户(一级企业12户,二级企业2户):
泗水县自来水公司
泗水县泗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泗水县市政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鼎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泗水县圣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泗水县景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泗水县公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泗水县润通建筑节能工程检测中心
山东泗水宏安房地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
泗水县坤泰物业建修有限公司
泗水县中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泗水县生活垃圾处理场
泗水县建欣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泗水县规划建设技术服务站
县水务局下属企业3户(一级企业1户,二级企业2户):
山东省泗水县水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泗水县圣地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泗水县圣源渔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企业1户:
泗水县通达工程有限公司
县发展改革局(原县粮食局)下属企业1户:
泗水县粮食储备库
二、整合方案
(一)组建济宁圣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公司。泗水圣源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由县城建投资公司出资成立,后划转至泗兴集团公司,公司业务管理一直由县水务局承担。拟将该公司更名为济宁圣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将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县国有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的泗水县自来水公司、县水务局下属的山东省泗水县水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泗水县圣地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及泗水县圣源渔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上4户企业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济宁圣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其下属一级子公司。
结合各下属公司的现有业务,将济宁圣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公司逐步发展为集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工程施工、城乡一体化供水排水、城乡污水整治、水库渔业科技开发以及水利投资融资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
(二)组建山东圣发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县国有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出资,注册成立山东圣发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企业泗水县圣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泗水县景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泗水县泗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泗水县中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泗水县市政道桥工程有限公司、泗水县润通建筑节能工程检测中心、山东泗水宏安房地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泗水坤泰物业建修有限公司、泗水县建欣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泗水县规划建设技术服务站、泗水县公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济宁鼎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泗水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以上13户企业(一级企业11户,二级企业2户)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山东圣发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中11户一级企业作为其一级子公司,2户二级企业随一级企业划转。
结合各下属公司的现有业务,将山东圣发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逐步发展为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含城市道桥、桥梁、公园、绿地、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市场竞争性投资经营、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施工、房屋建设施工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
(三)委托部门管理企业。将县发展改革局(原县粮食局)下属泗水县粮食储备库、县交通运输局下属泗水县通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上2户企业100%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至县国有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进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其他管理体制暂保持不变。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县管企业统一监管企业名单和整合划转意见,由县国有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按程序实施组建济宁圣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山东圣发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订企业整体划转移交协议。
(二)对列入移交划转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专项审计及产权界定等工作,核实企业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和人员底数等。依据审计结果整体划转国有产权,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三)推进集团公司实体化运作,以市场化为导向,强化集团公司投资、建设、融资、管理等职能,提升集团公司运营能力;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规范集团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建设,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及运行效率。
(四)加强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建设,提升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集团公司负责人(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通过组织考察或公开招聘方式确定,实行年薪、绩效及任期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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