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3月份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19-05-24 09: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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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推动全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现将2019年1—3月份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执法情况

1.行政处罚。警告40次;行政拘留124人;罚没款35834812.53元,实际到位35748612.53元;责令停产停业5次,其他行政处罚3次。大部分执法部门应收罚没款都能执行到位。

2.行政强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2次,扣押次财物66次,金额14774元。行政强制执行,其中自行强制执行13次,金庄镇10次,圣水峪镇3次,主要是拆除建筑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6次,金额2606000元,实际到位98880元,到位率3.79%。

3.行政许可。共计14663件,其中普通行政许可12305件,核准9件,登记2349件。

4.行政确认。共计1448件,涉及金额462000元。

5.行政征收。共计175424次,涉及金额384868632.7元。

6.行政给付。共计232624次,涉及金额264946107元。

7.其他执法事项212件。

(二)复议应诉、行政负责人出庭情况

1.行政复议。当事人申请复议6件,审理中5件,审结1件。

2.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11件,审理中10件,审结1件。

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在上述11件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出庭率100%。其中,县公安局2件、县交通运输局1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件、泗河街道办事处2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思想不重视。执法信息报送通知于今年3月份通过政府公文传输平台下达给各执法主体(包括县直部门和镇街),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并利用报送契机分析研判本部门执法开展情况,查找不足,解决问题,从而推动工作开展。但也有部分单位不够重视,办公室收到通知未及时向领导汇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机制不畅通;二是拖拉散漫经过再三通知才予以报送;三是责任心不强,应付凑合,填报数据前后矛盾,顾此失彼,与实际不符;四是不按表格要求填写数据,比如执法事项办理件数和办结件数要填写,通过数据对比体现执法效率情况,有些部门虽有执法行为,但是未填报办理情况;五是个别执法部门未报送执法信息。

(二)行政处罚权行使不均衡。行政处罚是有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政府通过强制手段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集中体现,其行使充分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主体履职尽职情况。有些执法主体履职尽责,对管辖职责内的事务进行大胆管理,对违法行为实施惩治,依法行政职能得以彰显。有些部门管理事务多、责任重,但行政处罚权运用相对较少,与其自身管理职能不相匹配,与当前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从报表结果看,处罚过百件以上的执法单位有3家,分别是县税务局664件,县公安局187件,县市场监管局119件。有10家执法主体处罚案件不超过10件。11家县直执法部门和11个镇(街道)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为0。

(三)罚没金额执行到位率低。与当前严峻的执法形势和繁重的执法任务相比,罚没金额总体不高。35834812.53元总罚没款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罚款2993万,占总罚没款的84%,其他执法主体罚没款数额较小,反映出执法力度总体不强,有较大上升空间。实际执行到位率较低,主要反映在行政强制执行方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60万元,实际到位9.8万元,到位率仅3.79%,其中县市场监管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90600元,尚未到位;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15400元,到位98880元。执行结果与执行标的有不小差距,尽管存在执行程序尚未走完、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等客观因素,但掩盖不了执行疲软问题。

(四)部分执法部门对自身执法职责不清。有些执法主体对自身有无执法权、有哪些执法职责、执法事项不了解,或了解片面,或存在模糊认识,以至于在信息报送中不知如何填报,填报不准确、不完整,不能全面如实反映执法情况。在镇(街道)表现较为明显,镇(街道)仅金庄镇报送了行政强制10次,圣水峪镇其他执法事项3次,其他镇(街道)为0。对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早有明确规定,2016年11月30日县政府公布了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编制部门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事项都有明确记载。但有些执法主体对此没有认真学习,不能全面、准确掌握自身执法职责。

三、工作要求

(一)重视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各执法主体要根据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泗政办发电〔2019〕6号)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和内容进行上报。要明确本单位法制科室或者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有关科室通力配合,确保全面准确掌握报送信息。受委托执法主体、派出机构不再单独报送,受委托执法主体执法信息由委托机关收集报送,派出机构比如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由所属单位统一收集汇总上报。

(二)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在全县层面,由县司法局对全县行政执法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从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指导推进依法行政,逐步提高执法水平。各执法主体内部也要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利用收集报送契机,每月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纠正不当执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执法风险。

(三)如实上报信息。由于对上报信息不够重视,部分执法主体前期报送信息尤其是罚没款,与上缴县财政数额不一致。针对该情况,已责令信息不一致的执法主体向县政府作出情况说明。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今后执法罚没款信息要全面、完整、如实上报,发现有隐瞒不缴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另外,报表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信息不要遗漏,如实填写。各执法主体要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2018年有两部门作为被告,未出庭应诉,给全局带来较大被动,对以上两部门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请各执法主体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凡是本单位作为被告的,按照出庭要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出庭应诉,不准缺席。同时要严格按照2019年1月22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报备的通知》(附件3)要求,报备出庭信息,县司法局及时提醒,通过报备为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加上一道“保险带”,防止出现缺席情况。今年截至目前,县政府作为被告的11件诉讼案件,分管县长全部出庭,为各执法主体树立了榜样。

(四)要加强工作督导考核。对信息反映出执法工作薄弱的执法主体,加大专项执法监督力度,由县司法局根据有关监督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点穴式”精准监督,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尤其对处罚执行不到位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有关部门先行研究措施,自行整改。强化考核考评,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畴,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2019年1—3月份执法信息统计报表(汇总)

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登记表

3.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报备的通知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附件1

201913月份执法信息统计报表(汇总)

执法事项

 

 

 

 

 

 

 

 

 

单位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登记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

裁决

其他执法事项

警告 (次数)

罚没款(万元)

业 (次

数)

暂扣或吊销许可、暂扣或吊销执照(次数)

行政拘留(次数)

其他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普通许可(次数)

特许   (次数)

认可    (次数)

核准    (次数)

登记   (次数)

次数(人数)

金额(万元)

次数(人数)

金额(万元)

办理件数

次数(人数)

金额

(万元)

次数(人数)

金额

(万元)

办理件数

次数(人数)

金额(万元)

办理件数

次数(人数)

金额(万元)

应收金额(万元)

实际到位金额(万元)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

(万元)

冻结存款、汇款(万元)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次数)

加处罚款或滞纳金(万元)

划拨款项(金额)

拍卖或依法查封扣押(万元)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次数)

(次数)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次数)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万元)

1

县公安局

5

280.266

280.266

123

0.87

2

县司法局

113

3

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2993.726405

2993.726405

51.54

9.888

4

4625

4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1

11.38

15

38931

3968.5

2

47.592

88

5

县民政局

1363

101038

1871.019

6

县教育体育局

1

7

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

47

47

214.895

214.895

8

县市场监管局

117

99

27

33.496342

33.496342

9

9

0.6074

209.06

2349

2349

9

县农业农村局

4

14000

14000

10

县水务局

7

6

5

2

13

1

16.7

11

山东济宁烟草有限公司泗水营销部

0.721506

0.721506

1

45

12

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分局

24.746

5.746

47

1

13

县发展改革局

14

县税务局

664

664

3.16

3.16

432

432

427

5

23

23

23

131861

131861

131861

34494

15

县卫生健康局

6

6

1.12

1.12

2

111

4

21

2

2

2

5.4722

16

县审计局

17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40

31

40

46.2

131584

24576

131584

131584

18

县公路局

4

2.1187

19

县应急局

7

7

9.7

9.7

20

县交通运输局

17.8

17.8

3

21

县财政局

22

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8

23

县科技局

24

县文化

旅游局

0.4

0.4

25

县河道综合治理协调中心

3

0.05

72.82526

26

县畜牧业

发展中心

11638

27

泗河街道

28

济河街道

29

金庄镇

10

30

泉林镇

31

泗张镇

32

圣水峪镇

3

33

杨柳镇

34

高峪镇

35

星村镇

36

柘沟镇

37

苗馆镇

38

中册镇

39

华村镇

40

合计

848

829

39

35834812.53

35748612.53

5

124

3

2

1.4774

10

260.6

9.888

12305

9

2349

1447

46.2

1

175424

384868632

232624

26494.6107

212

 

附件2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登记表

时间:201913月份

序号

案号

案由

原告

被告

开庭时间

出庭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出庭

1 

2019)鲁0831行初5

行政处罚

王士久、卢长英

泗水县公安局

201935

刘立伟

党委委员

2 

2019)鲁0831行赔初1

行政赔偿

王士久、卢长英

泗水县公安局

201935

刘立伟

党委委员

3 

2019)鲁0831民初359

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

张汇

泗水县交通运输局

201934

杨玉国

副局长

4 

2019)鲁0883行初4

行政强制

高庆兰、田长庆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129

潘 涛

副局长

5

2019)鲁0883行初4

行政强制

高庆兰、田长庆

泗水县泗河街道

2019129

朱友涛

副书记

6

2019)鲁0883行初4号 

行政强制

田长庆、高庆兰 

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129日 

王瑞卿 

副局长

7

2019)鲁0883行初5号 

不服行政侵权

赔偿决定

田长庆、高庆兰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129

潘 涛

副局长

8

2019)鲁0883行初5号 

不服行政侵权

赔偿决定

田长庆、高庆兰

泗水县泗河街道

2019129

朱友涛

副书记

9

2019)鲁0883行初5号  

不服行政侵权

赔偿决定

田长庆、高庆兰

泗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129日 

王瑞卿 

副局长

10

2019)鲁0881行初4

信息公开

王会成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124

李承寅

副主任

科员

11 

2019)鲁0883行初20

行政协议

兰成銮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320

李承寅

副主任

科员

 

备注:该表仅是部门出庭应诉情况统计,不包括县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

 

附件3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报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党的十九大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过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引领和带动领导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大意义。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济宁市行政应诉办法》等规定,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也被纳入市对县综合考核、县依法行政考核,且占有一定考核权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成为一种刚性约束和一种常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凡是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的,部门正职或副职务必出庭应诉,确保2019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

为督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落到实处,实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报备制度,自即日起请各镇(街道)、各部门收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应诉通知书起2日内,将通知书复印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报备表(附件)报县司法局备案,由县司法局提醒和督促。

对于出庭应诉情况一月一通报,并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逾期不报备、不出庭应诉,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我县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成绩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537-4221408   4369907

联系人:张燕       

电子邮箱:ssxsfjfz@163.com

 

附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报备表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2

 

 

 

 

 

附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报备登记表

                                                                       时间:2019

序号

案号

案由

原告

被告

开庭时间

出庭

负责人姓名

职务

备注

 

 

 

来源:泗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