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56A/2019-050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19-06-1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903173号提案《关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903173号提案的答复
李扬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该建议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必要性,为我县建筑废弃物实现综合再利用明确了方向。我县城区自2018年起初步实现了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的正规化管理,但是没有正规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地,一直是制约建筑渣土管理发展的瓶颈。居民装修垃圾因无处倾倒造成的污染问题,更是常期困扰城市管理的一个难题。根据您提出的建议,为做好建筑废弃物综合再利用我单位将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位于济河办事处沙胡同村南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泗水益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在已经正式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该场区处理建筑废弃物的做用,城区内建筑垃圾将采取“直运”模式,直接运至该场区进行再利用处理。为减少重复建设,该场区可申请扩大面积建设,原则上不再选择其他位置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二是与济宁市渣土办联系,又质询了周边其他县市区,建
筑垃圾处置单位都没有实行交纳保证金、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该建议将按照相关程序提请县政府审议。
三是对使用建筑废弃物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再生产品,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后,由我单位制定奖励机制统一推广应用,鼓励市政工程优先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作为原料。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6日
签发人:
联系人:耿凡军
联系电话:15963748000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室,县委督考办。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