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56A/2019-050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19-05-2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903150号提案《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的答复
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903150号提案的
答复
胡波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中介机构基本情况。房产中介主要集中在城区,大小店铺共46家,规模较大的连锁店3家拥有23处门店:儒房地产(10处门店)、千之家房产(8处门店)、风光地产(5处门店);规模小的12家:恋家房产(2家)、爱尚家房产、飞凡房产、爱家房产、财胜房产等;10处兼营房产中介的婚介、家政等店铺,如:金凤凰婚介、同富家政等。
对中介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根据“泗编办[2017]17号”文件,“泗水县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处”负责提供房地产交易咨询服务并指导交易活动,对房地产交易的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2018年8月份,房地产中介机构相关“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相关行政执法权,由泗水县住建局依法委托给房管处负责组织实施。
开展中介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房管处赋于职责后对我县城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组织城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纠,依法依规开展中介服务业务。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检查组责令其现场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则督促负责人限时整改。今年5月份已下达25份整改通知,同时在各中介机构的店铺张贴了房地产市场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对发现的违规中介服务及时进行举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避免出现各类交易风险。
依法处置违规中介情况。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和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涉嫌违规中介机构及时进行调查。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联合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进行处罚或处理。目前因两家门店牌匾宣传违规完成整改,责令退还违规收费协调处理中介争议5起,协助市场监管局处理一起,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诚信档案,将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服务行为、不良操守纳入诚信档案进行公示。推行存量房交易合同备案,进行价格监管,并与金融、税务、不动产等有关单位共享网签备案数据,防止出现“阴阳合同”、“低买高卖”等行为。
加强业务指导。不定期组织开展中介业务知识讲座,中介机构督促自己员工自学,提高中介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规范专业人员服务行为。从业人员全部实行挂牌上岗,未取得相关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得签订相关文书。
建立长效机制。以后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不定期、常态化对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必要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一检查,形成长效机制。每季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进行通报及曝光,符合行政处罚的从严从重处罚,记入诚信档案,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网上签约权限,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严重侵害公众权益的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清退市场,确保泗水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3日
签发人:
联系人: 孔涛
联系电话:13853709818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室,县委督考办。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