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政办字〔2019〕37号印发泗水县关于聚焦群众企业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泗水县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水县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
“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8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27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需不扰、结果评价”服务理念,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加快服务型政府和智慧政务建设为主抓手,聚焦改革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推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再提速、再提效,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任务举措
(一)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
1. 升级“实体一窗”。大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优化县、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推动与行政审批关联的行政权力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全部进驻综合服务窗口,普遍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2019年8月,选择部分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开展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试点,统一受理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进行一次性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一次办好”,12月底前完成试点,2020年全面推开。(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2. 整合“网上一窗”。推动县政府门户网站与山东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为企业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和办事创业提供便利。2019年8月底前,县政府门户网站完成改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3. 优化“掌上一窗”。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交通出行、市场监管等领域,梳理一批高频服务应用,按照移动端办理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加快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推广应用上级开发建设的“济时通”APP、“爱山东”APP。加强与为民服务中心、政府网站和其他业务系统的对接,提升“掌上查”“掌上问”“掌上办”能力。根据上级开发应用进程,及时将群众日常所需的50个高频服务事项纳入APP应用,基本实现掌上办理。(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4. 做强“热线一窗”。按照《山东省政务热线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有序推进全县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热线整合至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政务热线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意受理中心;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5. 延伸“基层一窗”。全面加强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10月底前,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场所全面达标。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以与邮政、金融、通信等行业网点合作等模式,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积极推广自助申报一体机,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办理事项实现就近办理、自助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二)推行主动服务、贴心服务
6. 推行代办帮办服务。8月底前,在县、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审批服务帮办代办窗口,全面推开帮办代办工作。全面推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7. 强化事前告知服务。10月底前,按照统一标准,将办理要素精细化、办事场景颗粒化、办事材料图表化、审查要点可视化,完成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指南调整。通过多种渠道,让企业和群众提前了解办事相关事宜,在办理前做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推行企业和群众办事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提高“一窗”办结事项比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8. 畅通政策互动渠道。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政策传导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辅导,方便企业和群众掌握利用。2019年年底前,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利企便民政策服务平台,搭建政策服务“中央厨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9. 推行群众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以办好群众和企业眼中“一件事”为标准,推动实现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对标先进,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巩固提升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改革成效。2019年9月底前,梳理形成《公民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目录》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目录》;年底前,涉及群众出生、上学、就业、婚育、退休以及企业在登记开办、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事项,按照“一次办好”标准,推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实现企业和群众“一件事”全流程“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县法院按职责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县直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10. 加快事项标准化梳理。2019年8月底前,组织指导县直部门按系统纵向梳理规范权责清单,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省市县“三级四同”。(牵头单位: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11. 梳理规范实施清单。2019年10月底前,积极与省市部门对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市域办理环节和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统一。(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四)持续减权放权、减证便民
12. 精准同步放权。全面承接实施“市县同权”事项,深入实施“县镇同权”,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凡基层有实际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事项,一律下放至镇(街道)级实施。根据县镇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工作需求,下放一批让“链条”完整起来的事项,确保全链条办理事项能够在同一层级办结办好。2019年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年检、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13. 建设“无证明泗水”。借鉴浙江金华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严格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要求群众提供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通过风险评估,实行六个“一律取消”,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镇街或村(社区)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2019年9月底前,公布证明材料清单目录(证明材料是指群众和市场主体未持有、由县内权威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具有举证意义的盖章类材料,不包含各类证照、审核意见、公证文书、诉讼证据、泗水县外相关单位要求出具的证明材料);年底前,通过直接取消、个人承诺、部门核查和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证明材料。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调整优化证明材料取消后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不能因为取消证明材料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不便利。对群众和企业在外地办事确需我县出具的证明材料,要做好服务。各相关单位不得以取消证明为由放松监管责任,要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等多种方式,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五)开展中介服务专项治理
14. 依法规范各类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8月底前,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曝光。(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15. 培育发展涉批中介服务市场。积极引进外地优质中介机构落户我县,着力培养一批资质强、业务广、服务优的本地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良性竞争,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中介超市,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16. 做大做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一步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功能,健全运行、服务和监管机制。2019年年底前,按照“应进必进”要求,集中推动“中介服务进超市”,为各类市场主体购买中介服务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六)深入推进公正监管
17. 实施信用监管。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将企业信用纳入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把告知承诺事项纳入信用监管的内容,对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及时将信息推送行政审批部门。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公示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失信惩戒格局。2019年年底前,探索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行)
18.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对企业的所有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逐步取代日常原有的巡查制,坚决杜绝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处罚结果通过信用济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19.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统筹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2019年起,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10%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七)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
20. 深入推动事项上网。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全面推动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上网办理,提高网上办理深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19年年底前,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21. 提升核心服务能力。继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着重提升全县统一身份认证等关键服务,推动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广泛应用,支持企业和群众通过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基层5个“一窗”便捷获取服务,2019年年底前,再推出一批“全县通办”事项,逐步实现“异地可办”“全县通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22. 强化基础数据支撑。加大基础数据归集力度,2019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数据库。2020年6月底前,完成应急管理、社会综治、交通出行、生态环境等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工作,提高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数据开放共享的深度、广度,推动深层次广泛应用。(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23. 加快既有系统改造。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加快部门确需保留业务系统改造,2019年年底前,完成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有效对接,克服申请人“多头申报”、工作人员“重复录入”、数据业务“两张皮”难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八)完善政务服务评估评价
24. 落实政务服务“群众评”。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运用服务评价器、满意度评价表、短信回访系统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请服务对象作出评价,倒逼落实服务承诺。(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25. 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对照世界银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健全营商环境评价体制机制,建立科学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改革成效评价精准度。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化督导检查,按季度进行排名通报,倒逼营商环境提升。(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26. 强化政策效果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运用调查问卷、大数据等形式,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储备和预研。2019年年底前,组织开展改革成效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协调和实施。要建立工作台帐,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细化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能。
(二)强化制度供给。坚持立改废与改革有效衔接,对涉及改革的法规规章及时进行修订,将涉及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改革扫清制度性障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机制,厘清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县直部门、单位要畅通与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沟通联络机制。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发掘更多的改革“一招鲜”“土特产”。建立以正向激励为主的政务服务工作管理机制,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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