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政办字〔2019〕39号关于印发《泗水县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19-2029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9- 02 19: 26 信息来源: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泗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泗水县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19-2029)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2

此件公开发布

 

泗水县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19-2029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粮安全的根本。为不断强化花生良种繁育基地保护和建设,提高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农作物种子供种保障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和《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国办发〔2012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优势条件

泗水县有优越的地理、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并拥有山东金诺种业等省级龙头企业的规模种子企业泗水县农作物研究所、泗水县金冠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建设的基础条件泗水花生种具有籽粒饱满、色泽好、发芽率高、出苗快、苗子壮、产量高、适应性强等诸多优点,受到春花生和夏花生种植区农民的普遍欢迎,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知名度,2003年,泗水县被评为“中国优质花生之乡。

(一)地理区位优势

泗水县地处鲁中南泰沂蒙余脉低山丘陵区,隶属于济宁市,北与宁阳县、新泰市相依,南毗邹城市,东靠平邑县,西与曲阜接壤。县境最大横距46公里,最大纵距40.6公里,总面积1118平方公里。泗水地处京福、京沪和日东高速、日兰高铁相交的大三角中心位置,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与港口、机场紧密相连。兖石铁路、日东高速、日兰高铁、327国道贯穿东西。县城东距日照海港200公里,距青岛海港300公里西距京福、京沪高速公路曲阜出入口10公里,距济宁机场75公里,南距日东高速公路泗水入口12公里,距兖石铁路泗水站2公里,北距济南国际机场140公里;正在建设中的京沪高速铁路出入口距离县城仅6公里。

泗水县花生良种繁育基地位于泗水县北部和南部低山丘陵区,中册镇、高峪镇、柘沟镇、星村镇、华村镇、泉林镇、泗张镇、圣水峪镇、金庄镇、苗馆镇十个镇的花生主产区,南北有244省道贯通,星吴公路、腾北公路贯穿基地东西。基地内村村通公路,交通十分便利,地理区位优势明显。

(二)耕地与劳动力资源状况

泗水县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内土壤以褐土为主、结构疏松,通气透水性好。土壤养分含量为有机质1.5%,全氮0.113%,有效磷38.3mgkg,速效钾316.7mgkg,是农作物的适宜生产区,基地土壤和植被条件适宜花生良种繁育。

基地位于我县北部丘陵区,农民以种植业为主,劳动力资源丰富。

(三)基地自然资源状况

基地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季风大陆性气候,历年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各种农业界限温度的始终日期为:日平均气温0℃的始日为215日,终日为126日,间隔日数多年平均为291天。≥0℃的积温多年平均为5108.6℃。稳定通过3℃的始日为36日,终日为116日,共264天,≥5℃的积温为4928.1℃。稳定通过10℃的始日为45日,终日为112日,共212天,≥10的积温为4578.8℃。稳定通过20℃的始日为517日,终日为916日,共120天,≥20℃的积温为2834.2℃。

基地光照比较充足,光辐射总量较大,年平均日照总时数为2583.2小时,年光照辐射总量119.74千卡/平方厘米,各月平均日照时间在160-254小时,其中以6月份为最多,2月份最少。充分利用光能,发展生产,具有较大的潜力。光热等资源非常适合花生生产。

基地平均年降水量693毫米,最高年1107毫米,最低年412毫米。年内降水多集中于6-8月,平均475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62.8%。地下水及地表水资源基本满足花生生产需要。

(四)当地政府支持种业发展的政策优势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种业发展,在《泗水县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0年)》和《泗水县第“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中,均涉及了对我县种子生产基地稳定和发展的相关规划内容。

良种繁育生产是国家产业政策优先支持的领域,是山东省十大农业产业规划重点扶持的优先产业,县委、县政府给予了多项政策措施支持种业发展。

1.鼓励做大做强种业龙头企业。鼓励县内种子企业整合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企业,2018年县域内山东金诺种业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省级龙头企业,泗水县金冠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泗水县农作物研究所,被认定为济宁市良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重视对种子企业及种子基地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用地,县政府优先予以保障。财政、金融等部门支持种子企业搞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更新改造,加大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税务部门落实好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

3.重视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农业农村、水务、农机等部门整合相关项目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作业机械配套,支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保障供种安全。鼓励和引导种子企业向生产优势区域集中,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不断扩大良种繁育基地规模。

4.注重加大新品种展示示范力度。注重开展良种良法配套示范工作,规避品种使用风险,加快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大力开展展示示范工作,每年组织多次现场观摩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合理选用良种。

5.强化种子监督管理。完善监管机构,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能。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建立健全种子企业自检与行政监督抽查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

二、种业发展概况

花生是泗水县的主要经济作物,2004年泗水县被农业部评定为“中国优质花生之乡”,2006年泗水花生被国家农业部认定为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而闻名全国,花生品种在国内国际市场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在出口花生市场上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年种植面积在20万亩左右,约占总耕种面积的38%,农民把花生生产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种植花生种植其它作物,成本收益率高,据调查统计,2018年,泗水县花生亩产350公斤,纯收益1600元左右,高于小麦、玉米亩纯收益之和。因此,搞好花生生产、大力推进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对于山区农民实现增收致富至关重要。因此,县政府把发展县域种业作为实现富民、兴镇、强县的基础支撑和关键措施来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种业企业大力发展农作物良种基地建设;山东金诺种业有限公司是山东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几年来,与省、市花生研究所开展技术合作,集成了“优质花生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先后选育出高抗、高油酸花生金冠1、金冠308、金冠302、金冠318、金冠9616、冠花6、金冠8、金冠9、金冠10010个新品种,年花生良种生产繁育20000亩;生产花生良种700万公斤,为县域和周边县市区农民发展花生产业,提供了充足的种质资源保障。

三、农作物种业发展面临挑战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生物技术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作物种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保障粮食安全和建设现代农业,对农作物种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农作物种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商业化的农作物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尚未建立,育种创新能力不强育种力量分散,研发能力弱,育种复合型人才缺乏种子生产水平不高,种子繁育基础设施薄弱,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差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作物种业的健康发展,制约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切实加以解决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加强种子育种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已成为突破耕地和水等资源约束、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总体目标,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进我县种业发展步伐,不断完善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花生新品种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生产水平,增强花生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使泗水县花生生产逐步走向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路子,不断提高种子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振兴乡村经济,保障国家油料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对外合作,鼓励引进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制种技术和农作物种业物质装备制造技术,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以”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坚持产学研结合。鼓励支持种子企业引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突出重点、统一规划、集中投入、连片开发,对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增强其创新示范、引领、带动能力。

三、发展目标

2029年,建成级现代种业(花生产业园,打造山东种业硅谷”、泗水花生“芯片”,建设级花生品种交易中心,促进新品种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花生种子产业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花生良繁基地农田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种业企业科研生产加工推广能力进一步提高,花生种业标准体系健全,技术集成先进,认证、追塑体系完备。以上目标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2019年,县域高峪、星村等镇发展花生制种面积5万亩高峪1.2万亩、星村1.2万亩、华村0.6万亩、中册100万亩、柘沟1万亩);以此带动县域20万亩花生生产;到2020年,以农业农村厅区域性花生良种繁育基地为基础,建设万亩成方连片高标准花生育种示范,县域花生制种面积向泉林等镇延伸,达到5万亩以上,以此带动县域和周边县市区40万亩花生生产打造名副其实的级花生制种大县形成覆盖全省、辐射省外的花生产业化开发格局

第二步,到2023年,县域花生制种面积泗张镇延伸,达到6以上在省内推广花生良种种植面积80万亩,培育“育一体化花生种子企业,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紧密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引进、创新一批优质、高产、多抗种质资源,发掘一批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基因资源,培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广适和适应机械化作业的花生新品种,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集成研发一套绿色良繁技术,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建成2-3个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的优势花生种子生产基地;通过互联网+种子”,建成山东花生种子集散地;建成一支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队伍,种子检验机构年样品检测能力达5000份以上。通过种子检测可追溯平台,良种可追溯实现100%、抽检率100%。做大做强泗水花生品牌,走向全国,实现中国花生看山东、山东花生看泗水的目标

第三步,到2029年,县域花生制种面积向圣水峪、金庄镇延伸,达到7万亩,在山东及周边省市花生良种推广面积100万亩,培育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进一步提高花生等油料作物种子科技含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生等油料作物良种在农业增产增效中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商品化供种率达到70%以上;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种子检验机构年样品检测能力达到1万份以上。探索泗水花生走出国门,开展国际合作,全面建成以花生为主的中国油料作物种业科技硅谷

 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一)基地建设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花生优势制种区域规划布局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和地方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的相关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适应当地的资源条件及投资水平,满足建设场地所需的自然条件及技术要求,统筹规划,节约用地,建成具备完善的标准化生产体系、质量控制体系,能够确保生产合格的花生种子的基地,生产出来的花生种子达到良种质量标准、供大田生产。

(二)基地选址条件

基地选址决策前应进行科学论证,多方案比选。制种田选址:地势平缓,积温充足;土层深厚,地力均匀,土壤肥力中等以上,土质质量应符合GB15618的有关规定,田块集中连片;交通便利,灌溉、排水条件好,水资源充足、水质符合GB5084的有关规定;农技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宜避开自然灾害频发及污染严重的地区。

(三)种子加工厂选址与建设条件

交通便利通信等基础设施供应可靠场地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良好,且不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场地防洪标准不应低于50年一遇;与制种田的运输距离宜控制在50km以内。

(四)制种农机具、加工设备配置条件

花生制种按耕整地、播种、灌溉、施肥、植保和收获6个阶段配置农机具。花生种子加工及设备,根据当地实际及种子本身的特征特性,选配破损率低、损失率低、性能可靠的专用收获与脱粒机械;宜用全程机械化和重点工序自动化、智能化作业的种子加工成套设备,设备加工能力应与基地种子生产规模相匹配。花生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GB/T21158的相关要求。

(五)种子质量评价指标

加工后花生种应满足纯度不低于96%,净度不低于99.0%,发芽率不低于85.0%,水分不高于10.0%的质量要求。

(六)种子储藏条件

储藏规模应与基地生产量及加工能力相匹配。常温库内宜配备机械降温和除湿设备以及移动式或固定式输送、电子控温、控湿、机械通风、熏蒸等设备及防虫、防鼠设施。恒温库内温度控制指标为T<15°C,相对湿度控制指标为RH<65%

(七)种子检验条件

种子检验可分为扦样、室内检验和田问检验。室内检验包括净度分析、发芽试验、水分测定、真实性测定、品种纯度测定、转基因成分测定及种子健康测定。田间检验包括品种真实性检验和品种纯度鉴定两方面。种子检验执行GB/T3543中的相关规定。

二、基地建设基本内容

花生良种繁育基地由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配套设施和管理及生活设施构成。生产设施包括田间生产设施和加工设施。其中,田间生产设施包括花生制种田、田间道路、田间灌排设施、农田防护林网及农业机械;加工设施包括种子加工所需生产用房及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包括晒场、计量室、检验检测室、种子仓库、农机具库以及储藏和检验检测所需各类仪器设备。配套设施包括供配电、给排水、消防、供热、通信、场区道路、围墙及大门。管理及生活设施包括管理用房、员工食堂和宿舍等。

 总体布局

功能分区及执行标准

根据用地性质不同,基地分为制种生产田和种子加工厂两大类。按照功能要求基地分为种子生产区、种子加工区、种子仓储区和管理服务区四大部分。各功能区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同一功能区内的建(构)筑物应相对集中布置。种子生产区由制种田和相应的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及晒场等组成。种子加工厂由种子加工区、种子仓储区和管理服务区三部分组成。种子加工区由种子加工车间、生产辅助性用房组成。种子仓储区包括种子仓库、晒场及其之间的运输道路组成;种子仓库包括常温库、恒温库、辅料库和成品库。管理服务区包括基地管理、种子检验检测、信息化及生活服务类用房和厂区道路等。

花生制种田相对集中满足田间管理、机械耕作的要求,便于机械化管理,布置相应的农田防护林网。田坎修筑、土体及耕作层各项指标应符合GB/T30600NY/T2148的有关规定。灌溉水利用系数应符合GB/T50363的有关规定。渠系建筑物应配套完整,满足灌溉与排水系统要求,使用年限应与灌排系统总体工程相一致。斗渠和农渠应根据防渗和节水要求进行衬砌,并满足GB/T50600的相关规定。花生制种田灌溉与排水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执行GB50288GB/T50085GB/T50485GB/T20203. SL482 以及NY/T2148的相关规定。田间道路建设应能满足机械化作业、农产品和农用物资运输及生产人员通行要求。机耕路通达度宜为100%,机耕路面宽宜为4m-7m生产路面宽宜为2m-3m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应符合GB/T30600NY/T2148的规定。

基地各类建筑应满足生产、储藏、检测和管理等要求,包括制种田间变配电用房、灌排设施用房、田间晒场、农机具库(棚)等,加工厂内加工车间、晒场、种子储藏库、种子检验检测室、管理生活用房及水、电、热等配套设施用房。

种子加工车间、农机具库宜用单层轻钢结构建筑。检验检测、管理生活类用房以及水、电、热等配套设施用房宜砖混结构建筑。种子储藏库(常温和低温设计应执行NYJ/T08的相关规定。各类建筑防火设计应执行GB50016的相关规定。各类生产性用房及辅助生产性用房(除农机具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农机具库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三级。主要建筑物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达到25年及以上。各类建筑抗震标准应执行GB50011的相关规定。主要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丙类及以上。晒场设计应满足运输机械荷载承重要求和排水要求。

配套设施包括道路、给水、排水、消防、供热、通风、供配电、网络及通信等,并应与主体工程相配套,力求达到高效、节能、低噪声、少污染。加工区道路应与外界保持便利通畅的联系,满足场内运输及工艺流程要求。道路路面结构宜用混凝土或沥青路面;路面宽度单车道应为3m-3.5m,双车道应为6m-7m加工区应具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和完善的供水设施。加工区内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并应以管道或暗沟方式进行排放。加工区应设消防给水系统,并保证消防水源安全供给。加工车间内应根据种子加工规模、建筑类型配备相应级别的消防系统。根据种子加工工艺要求配备相应的供热设施;在寒冷地区还要考虑办公管理及生活类用房的冬季采暖,供热系统的设置应执行所在地区相关规范。加工区应用当地电网供电,电力负荷等级应不低于三级。加工区通讯设施应与当地电信网设施相匹配,配备相应的电话、电视、监控及无线网络系统。

二、基地规划布局

(一)种子产业集聚区建设。统筹整合各级次、各渠道、各领域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四两拨千斤的引领作用,由政府统一协调统筹安排集中资金打造5000高标准良种展示繁育基地建设地点在高峪镇境内的泗水县金冠花生合作社花生基地内,作为核心区辐射带动周边十个镇街良繁基地建设

(二)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在现有5万亩基地的基础上,围绕种子产业集聚区建设,方便种子收储,重点发展全县镇各具特色、比较优势明显的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力争2028年,花生良种繁育基地面积达到7万亩。

 重点任务

一、构建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一)组建花生产业发展创新团队。以泗水县农作物研究所、省级龙头企业山东金诺种业有限公司泗水县金冠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企业为依托,设立岗位专家1名,团队成员4-6名,确定稳定的科研方向,形成梯队建设,列支专项资金,重点解决种业发展中关键技术难题。支持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种业科技创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不断强化科技在现代种业的核心作用,建设现代花生种业科技硅谷。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和队伍,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突破性的大互优良品种。有实力的企业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加大科研投入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先进育种技术、育种材料和关键设备,创新育种理念和研发模式,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建设种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依托农业农村区域性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以泗水县农作物研究所、省级龙头企业山东金诺种业有限公司相关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组织为基础,进一步强化体系创新和政策创新,强化可操作性,突出产业重点,支持种业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支持企业与优势教学、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产业联盟等,实现种业科技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快速孵化,全力推进种企在联盟平台内开展产、学、研、销”等方面全方位的资源整合和融合作,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增强创新能力。加快绿色品种科研创新,发展精准育种技术,改良与聚合绿色性状,构建引领性、跨越性绿色种业技术创新体系。深化绿色品种联合攻关,加快绿色优质专用新品种培育。建立绿色品种后补助政策,对获得新品种保护权的给予奖励。

(三)建设种质资源保护中心。运用现代生物技术改良现有种质资源,创制一批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新种质和育种中间材料。引进、创新一批优质、高产、多抗种质资源。建立全公益性种质资源交流利用平台,促进公益性种质资源共享,为商业化育种提供有力支撑。对建立5000份以上种质资源库并正常运营的企业给予经费支持。

(四)培养现代种业领军人才。进一步完善种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自主流动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培育科技创新团队,支持种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方式,与育种企业开展人才合作交流。鼓励种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工作。对企业急需高端技术人才到国内外科研教学单位进行培训并完成学业的(半年以上)给予每人适当补助对在我县创业发展的育种人才,优先纳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评审,根据评审等级,给予相应资金资助。

二、完善种子繁育体系

高标准建设种子繁育基地。理顺科研与生产的关系,加强育种者权益保护。加大资金投入标准,提高标准建设农业农村区域性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鼓励和引导种子企业向生产优势区域集中,确保种业生产基地成方连片、土地平整、地力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管用、交通便利。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生产繁育基地,不断扩大良种繁育规模。加强花生种子研发、生产、作业机械和仓储、加工、精选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健全完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推进良种繁育基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建设。对购置先进的种子选、消毒、分级等核心先进加工设备或者生产线的,给予财政补贴。

三、健全种业市场开拓体系

(一)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培育种业企业,对年销售额过三千万的企业给予补贴,根据先建后补的原则,补贴数额根据企业提供的建设发展方案评定。扶持隐形冠军企业,支持特色种子企业发展,对1-2个特色品种、地方品种形成育种、繁种、加工、推广能力的中小企业给予固定资产建设奖励,促进中小种子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政策支持、组建企业核心研究机构、共同实施项目等措施,鼓励企业与优势科研、教学单位强强联合,促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子产业,尤其是鼓励大型优势种子企业整合资源,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体化种子企业。对取得一体化种子企业、国家骨干种业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奖励。

(二)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企业完善种子市场营销、技术推广、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乡村种子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零售商店等基层销售网络,加强售后技术服务,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建立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在境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有品种权和专利技术的企业开拓国外种子市场。

四、强化种业服务监管体系

(一)开展品种展示示范。扶持种子企业新品种推广。分期建成高标准花生良种展示示范基地、高标准万亩花生育种示范田、山东花生种子科研基地、山东花生种子交易中心、省级花生种业产业园。优化布局,强化措施,争取2020年底前完成山东省泗水县省级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同步建成高峪镇5000亩高标准花生良种展示示范基地。

(二)加快市场监管能力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明确种子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县镇(街)联动的种子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能。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加大种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加强出入境种子的检验检疫。狠抓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品种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种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切实保护原始创新,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侵权行为甄别、曝光、惩戒制度。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强化市场监管。

(三)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以种子企业自检为主, 辅助行政监督抽查相结合的种子质量监控制度,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的质量可追溯系统,从源头上保障生产用种安全。

(四)完善种业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与国家种业信息 系统有效对接,形成完善、高效的快速信息通道,实现即时信息交换和情况沟通,增强工作协同性和互动性。推进种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提高种业信息分析与服务水平。

第六章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泗水县花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注重规划引领,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密切合作,统筹研究解决推进现代种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镇道)依据本划,制定本规辖区基地发展规划,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积极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种质资源保护、商业化育种平台建设扶持力度。支持育种创新、种子生产加工等条件能力建设,改善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检测条件。对选育出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新品种给予一次性奖励。将种子生产、加工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把种子执法、市场抽检、质量鉴定、试验示范等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社会力量对农业科技机构和高等院校种业科技开发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科技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落实土地优惠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对公益性种质资源繁育基地及种子企业用地进行统筹安排,优先保障符合育繁推一体化”条件的用地需求。对投资建设种子生产基地所需的管理、加工、仓储用房及配套服务等附属设施用地,要按照农用地管理规定优先予以保障。同时,严格落实种子生产基地保护措施,严禁侵占生产基地或擅自改变其用途。

五、建立金融支持机制。金融部门要鼓励引导银行、保险等单位,支持种子企业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更新改造及风险防范等工作,切实解决企业贷款难、融资难、投保难等问题。把种子产品保险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业风险分散机制。县农业发展银行应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高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健全完善种子生产收储政策,鼓励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进一步加大对种子收储信贷的支持力度。扩大种业企业有效担保物范围,方便企业获得抵押贷款。融资增信共保基金重点支持种业企业建设良繁基地及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资本,引导发展潜力大的种子企业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