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6556A/2020-156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住房分配信息
成文日期: 2020-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住房分配对象】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员范围及条件

时间:2020-01-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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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补贴申请人员范围

1.户籍在泗水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范围是:东到东外环、大宇水泥进场路一线,西到圣昭路,南到菏兖日铁路线,北到泗河南路

2.户籍在县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下岗或退休的正式职工。

3.户籍不在泗水县域范围内的引进人才和新就业人员

本通告发布后,申请人户籍迁入以上范围的不予受理。

分类申请条件

1.城市低保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县民政局认定为低保,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2)符合申请基本条件。

2.中低收入家庭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下岗或退休的正式职工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泗水县域户籍

2)符合申请基本条件。

3.引进人才和新就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引进人才和新就业人员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符合县委、县政府考选政策规定的条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泗水县域内有住房

4)符合申请基本条件。

4.进城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泗水县域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泗水县城区内有住房

3与泗水县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务合同(符合用工年龄)且在用人单位缴存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进城务工人员。

4)符合申请基本条件。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