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56A/2020-156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住房分配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0-01-2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住房分配对象】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租赁补贴申请人员范围
1.户籍在泗水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范围是:东到东外环、大宇水泥进场路一线,西到圣昭路,南到菏兖日铁路线,北到泗河南路。
2.户籍在县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下岗或退休的正式职工。
3.户籍不在泗水县域范围内的引进人才和新就业人员。
本通告发布后,申请人户籍迁入以上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分类申请条件
1.城市低保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县民政局认定为低保,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2)符合申请基本条件。
2.中低收入家庭、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下岗或退休的正式职工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泗水县域户籍。
(2)符合申请基本条件。
3.引进人才和新就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引进人才和新就业人员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符合县委、县政府考选政策规定的条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泗水县域内无私有住房。
(4)符合申请基本条件。
4.进城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泗水县域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泗水县城区内无私有住房。
(3)与泗水县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务合同(符合用工年龄)且在用人单位缴存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进城务工人员。
(4)符合申请基本条件。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