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24272Q/2020-144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分类: 图文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4-0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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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泗水县发改局局长冯甲新解读《泗水县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

时间:2020-04-03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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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2019年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政府投资条例》是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泗水县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计划》,先后征求了住建、财政、水利、交运、教体、公路等20多个部门意见后,经过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定稿。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加大政府对公益性事业、公共设施、民生工程的投资力度。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政府投资主要原则和基本要求,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计划》遵循“三优先”“四明确”的原则:“三优先”即优先保证续建项目、优先保证补齐短板项目、优先保证重大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必需项目;“四明确”即责任主体明确、建设工期明确、工程量明确、资金来源明确。主要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工程、公共管理设施及农林水利等领域,总计103个项目。项目总投资45038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94561万元,县财政资金233911万元,镇(街道)、单位资金52779万元,社会资金69131万元。2020年项目计划投资252012万元,其中实际需县财政投资62284万元。

二是明确计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凡未纳入本《计划》的项目,本年度内不予安排财政性资金,杜绝政府投资项目未经充分论证盲目上马,有效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和债务风险,引导政府投资项目投向更加合理、运作更加规范、效益不断提高。

三是严格项目实施和监管。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并按照批准的内容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规定确保落实到位,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分工,加强项目协同监管。

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泗政发〔2020〕6号关于印发泗水县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

【图文解读】泗政发〔2020〕6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水县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泗水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