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56A/2020-115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图文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0-05-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韩风雷解读《泗水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
由于我县《方案》制定早于省市实施方案,目前根据省市最新要求,对2020年,试点镇村有所调整。2020年在圣水峪镇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10个村庄(大峪口村、北东野村、救驾庄村、涝沃村、连家庄、王家沟村、房家庄村、西仲都村、南仲都村、东仲都村)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探索符合泗水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有序推广。到2022年,全县13个镇街中20%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50%以上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
一、《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方法、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六部分。
二、农村垃圾分类分类具体方式是什么?
根据《方案》,分类方式上,引导农户以能否腐烂为标准对生活垃圾进行一次分类,分为“易腐烂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环卫保洁员再对“其他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其他垃圾”再分“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三类。
“易腐烂垃圾”主要是未经加工过的厨余垃圾,包括菜叶、果皮、蛋壳、茶渣、腐烂瓜果、骨、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作物秸秆、枯枝烂叶等。
“其他垃圾”主要包括“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大类。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铁、废铜等有色金属,废报纸、杂志书籍、纸箱,废旧塑料制品,泡沫制品,废旧玻璃制品,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
“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油脂较高的厨余垃圾(剩菜、剩饭)、纸尿片、厕纸、烟蒂等其他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过期药品等。
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需要配备什么设施?
由政府向农户发放标准化两格式或两个不同颜色的不小于40L的分类垃圾桶,垃圾桶分别标注“易腐烂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放置两类垃圾。
每个村根据规模大小,合理设置适当规模集中分检站存放,并配备至少2辆可容纳两个不小于240L分类垃圾桶的垃圾收集车,入户收集垃圾并进行二次分类。每个片区内建设一处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站,并配至少一辆带有明显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进行封闭运输,避免二次污染。
四、对农村不同类别生活垃圾都是怎么处理?
《方案》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处理工作作出了规定。“易腐烂垃圾”由专用车辆运送至资源化处理站进行资源化堆肥处理后还田做肥料。“可回收垃圾”运输至废品收购点进行销售或由各村自行与废旧品回收站、回收公司联系上门定点收购;“不可回收的”的纳入“户集、村收、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运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的”集中收集后进行特殊处理,最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五、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根据《方案》,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将分成三步在全县施行。
(一)方案研究、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3-7月)。
试点镇(街道)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制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册,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鼓励试点片区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组织辖区内学校、企事业单位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带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7-11月)。
试点镇(街道)按照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站,配置分类设施,配备分类收集及分拣人员,建立管理制度, 11月底前完成试点片区建设并正常运行。
(三)试点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工作纳入常态化运行和日常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
六、资金保障有什么强化措施?
在资金投入方面,我县将强化资金保障。今年县财政部门将农村生活垃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切实保障农村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按时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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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