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3XF/2020-123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0-07-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904048号提案《关于扶持高峪镇敬老院搬迁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A类
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904048号提案的答复
张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高峪镇敬老院搬迁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老年人养老问题的正确分析和判断。目前,我县现有人口63.8万,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11.2万,占总人口17.55%,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非常有必要。我县现有各类养老机构14处,共有床位3019张(其中,13处镇街敬老院床位1352张,村级互助养老院52处,床位1307张,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处,床位300张)。另外,我们还在城区对部分特困家庭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达到302人。以上养老机构的建设使用,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措施的实施,较好地缓解了农村和城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2012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2号),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16〕44号),就兴办养老机构建立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达到规定数量床位、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按核定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张床位8000元;医养型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增加20%。根据以上文件精神,高峪镇在规划建设敬老院时,县民政局将积极主动与市民政局对接,帮助办理项目申报工作,为项目建设争取资金积极努力。
特此答复。
泗水县民政局
2020年7月3日
签发人:
联系人:李兴存
联系电话:0537-4298910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室,县委督考办。
来源:泗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