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494136273W/2021-219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资金申请政策 |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申请政策
一、政策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农〔2021〕38号)、《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分配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济财农〔2021〕15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所有种粮农民(含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粮食种植合作社)。
2、补贴范围:2021年小麦、玉米、大豆、甘薯等粮食作物。
3、补贴标准:每亩12.9元。
4、申请程序:一是种粮农民自报告。种粮农民在自报告截止到日前据实向村委会申报当年粮食实际种植面积。二是村委会核实、上报。村委会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核实、汇总,无误后签字、盖章上报到镇街。三是镇街审核、公示、报送和数据录入。镇街对各村上报的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数据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镇级公示均不少于5天,无误后汇总、行文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镇街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山东省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和系统审核。五是县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根据镇街财所录入的种粮农户信息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商银行,通过“一本通系统”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咨询电话:0537-4363602。
受理单位:泗水县农业农村局生产指导科。
监督渠道:监督举报电话:0537-4363602。
地址:泗水县泉兴路5号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泗水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