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政办字〔2019〕21号关于印发泗水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泗水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水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深化“重点工作求突破、基层基础求提升”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小区整体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物业监管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建立“四位一体”物业服务管理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明确社区物业管理职责,强化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责任,形成各司其责、多方共治强大合力;加强物业服务监管,实行物业企业等级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增强业主参与意识和消费意识,推动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健全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强化街道党工委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属地与行业双重管理机制,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
(二)推行“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模式,将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积极推广在社区居委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协商重大事项,形成物业服务合力。
(三)健全物业管理机制。按照“行业监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重心下移”的原则,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县政府主导,街道、社区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参与的物业管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由县城建指挥部负责统一安排部署提升活动各项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本次提升活动要求,成立组织,对提升活动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周密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二)严督重考,确保落实。县城建指挥部要将提升工作作为重点检查考核内容,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的方式,按季度公布考核情况,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对工作无进展或问题无明显改善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对提升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各单位和群众参与物业提升活动的意识和热情,营造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6月上旬至中旬)。通过电视、广播、印刷明白纸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全面排查工作中的痛点、难点、盲点、堵点,以社区为单位,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设备不完善、物业服务不到位的行为进行深入摸底调查,登记汇总,建立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下旬至12月)。住宅小区内公建配套未到位、需修复的,属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责任的,由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修复,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或可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的,由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修复。配备、修复期限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业主或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的行为由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起,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复查,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泗水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整治方案
附件
泗水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整治方案
序号 | 工作措施 | 工作提升职责 | 提升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打造“红色物业”模式。 | 各街道办事处选择3—4个试点小区。1.实现物业企业负责人与社区“两委”“双向进入、交叉任职”;2.党委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兼职业主委员会主任,推荐社区“两委”成员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或兼任物业服务企业义务服务总监;3.吸纳物业服务企业中优秀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委员;4.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所在社区党组织指导成立党组织,纳入所在社区党组织管理。 | 2019.06 — 2020.10 | 县委组织部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
2 | 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 | 通过恳谈会、调解委员会、联席会等渠道和方式,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部门的沟通交流,逐步建立相互了解、信任、支持的关系。通过公开服务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建立企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的格局。 | 2019.06 — 2019.12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市场监管局 | |
3 | 推进执法进小区,实行网格化管理。 | 1.各街道、社区足额配置物业管理专职人员,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安排人员专职包保、考核小区物业管理工作。2.各街道办事处统一制作并设立公示牌,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公布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职责。3.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及时受理居民举报投诉,接受社会监督。4.对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的问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执法。 | 2019.06 — 2019.12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公安局 县水务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应急管理局 | |
4 | 完善星级服务标准管理制度。 | 依据《山东省物业星级服务标准》,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核查。对考核结果优异的项目,提高服务星级和收费标准,对群众反映强烈,考核结果排名连续靠后的,采取降低服务星级和收费标准。 | 2019.06 — 2020.12 | 县市场监管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县发展改革局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
5 | 落实承接查验制度。 | 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做好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查验和交接工作,落实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纳入住宅小区上房的要件之一。 | 2019.06 — 2019.12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
6 | 健全小区业主自治制度。 | 1.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委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依法履行职责。2.建立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委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业主大会、业委会相关知识培训。3.将业委会的组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把物业管理以及对业委会日常监管纳入对社区居委会的年度考核。4.督促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 2019.06 — 2019.12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7 | 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管理。 | 对小区内的设施不完善,消防设施不达标,监控覆盖不到位,门禁、单元门破损,水电专营设施设备移交、维护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排查并及时进行改造。 | 2019.06 — 2019.12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财政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公安局 县供电公司 | |
8 | 建立健全物业企业退出机制。 | 1.街道办事处、社区定期开展民意测评、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及时了解企业服务管理状况和群众不满意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提升、整改。2.积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引导群众选聘服务好、实力强的物业服务企业。3.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考评,考评结果进行量化排名。对单个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考评连续两次低于60分的、连续3年考评排名后三名的、群众反映强烈或危害公共安全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的,按照前期物业、业主选聘物业类型分别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下发解聘建议书。 | 2019.06 — 2019.12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9 | 整治破坏绿化带种菜、绿化养护不到位问题。 | 1.各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理。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驻小区进行执法,对占用公共区域,破坏绿化现象进行处理。 3.县公安局对严重破坏小区内公共秩序的业主进行处理。 4.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住宅小区内业主破坏绿化种菜绿化养护不到位现象纳入考核范围,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绿化养护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 2019.05 — 2019.12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公安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0 | 整治小区广告清理不及时问题。 | 1.各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上报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2.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物业服务企业小广告清理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相关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 2019.05 — 2019.12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1 | 整治小区公共部位收益不透明问题。 | 1.各街道督促社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上报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2.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检查,依法对住宅小区公共部位收益不透明现象进行处理。 3.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企业公共部位收益公示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 2019.05 — 2019.12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
12 | 整治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进出口等问题。 | 1.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辖区内业主大会,制定车辆管理方案,规范业主停车,同时督促社区加强巡查,发现乱停乱放现象立即责令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处理,对拒不整改的上报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2.县公安局依法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进出口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县应急管理部门对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物业巡查,将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现象纳入物业考核。 | 2019.05 — 2019.12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公安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济河街道办事处
| |
13 | 整治私扯电线为电动车充电问题。 | 1.各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私扯电线现象纳入考核范围。 | 2019.03 — 2019.12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公安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
14 | 加快充电桩建设。 | 1.各街道办事处通过物业联席会议完善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方案,与供电部门对接,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建设充电桩。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一是对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进行选址,合理规划充电桩建设地址;二是对新建小区充电桩建设进行规划。 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快充电桩建设进度。 | 2019.03 — 2019.12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供电公司 | |
15 | 整治电梯维保不到位问题。 | 1.对各小区电梯维保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对维保不到位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 2019.05 — 2019.08 | 县市场监管局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
16 | 老旧小区家属院配套设施提升改造。 | 泗河街道办事处、济河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老旧小区、家属院配套设施进行排查,结合排查结果,组织召开物业联席会议,制定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提升改造方案。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并提报城建任务纳入改造方案或由国有公司逐步进行提升。 3.县财政局结合改造方案拨付工程资金。 | 2019.03 — 2022.12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财政局 | |
17 | 整治小区“僵尸车”问题。 | 1.各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县公安局对僵尸车辆进行信息核实,对损坏严重或没有有效年检标识、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进行处理。 | 2019.03 — 2019.10 | 县公安局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18 | 整治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 | 1.各街道办事处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损坏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工作台帐,实施销号管理。 2.符合移交规定的,由街道办事处与各专营单位对接进行移交。 3.在保修期内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保修责任进行维修。 | 2019.03 — 2020.12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及各专营单位 | |
19 | 整治违规养殖、影响环境卫生问题。 | 1.各街道办事处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对违规养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上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 2019.03 — 2019.12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
20 | 整治违规养犬问题。 | 1.各街道办事处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对违规养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上报县公安局进行处理。 2.县公安局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 2019.03 — 2019.12 | 县公安局 | 泗河街道办事处 济河街道办事处 |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