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429808W/2021-19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公安局 组配分类: 部门(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1-10-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泗公发〔2021〕117号泗水县公安局关于印发《泗水县公安局粮食购销领域涉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0-1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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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所、有关警种部门:

现将《泗水县公安局粮食购销领域涉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泗水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泗水县公安局

粮食购销领域涉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以及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县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现就我局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县局严格落实案件侦办打击职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标本兼治,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形成粮食购销领域涉案问题线索的严打态势。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自2021年9月开始,至2022年5月结束。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深入开展“起底式”涉案线索大排查。对各执法办案单位2013年以来办理的涉及粮食购销领域的所有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进行全面细致“起底式”大排查,排查涉及粮食购销领域的职务腐败问题以及违法犯罪线索,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格立案侦办查处,对属于纪委监委管辖的职务腐败问题不折不扣的移送给县纪委监委查处。

(二)积极侦办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各类案件线索。根据中共县纪委办公室印发的泗纪办发【2021】11号文件要求,县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职能职责,对县纪委监委移送交办我局涉及粮食购销领域的案件线索,严格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积极查办,打出声威,绝不姑息,积极营造粮食购销领域严管严治的浓厚氛围。

(三)积极侦办各职能部门移交的涉案线索。对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发现并移送我局的涉案线索,县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职能职责,一律从严从重从快积极查办,办成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负责的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党委副书记、政委施振宝任组长,党委成员、副局长林发义任副组长,各执法办案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侦大队,经侦大队大队长乔义军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执法办案单位要把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当前阶段性重点工作,坚持“首接负责制”,对平时执法办案工作中涉及的粮食购销领域的涉案线索,严格依法快侦快办,并及时向县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备。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通过侦办一批涉及粮食购销领域的案件体现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强化督导问责,对专项整治消极应付、措施不力、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的,坚决移送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工作,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附件:泗水县公安局粮食购销领域涉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泗水县公安局粮食购销领域涉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施振宝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林发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王  军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张卫华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柏卫东   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大队长

庄新磊   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蔡承志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主任:乔义军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联络员:李  喜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联系方式  18615921971


来源:泗水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