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494136273W/2021-229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1-2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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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 泗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夏理华解读《关于印发<2021年泗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29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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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该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6号)要求,要加快泗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县政府作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主体,负责整县制(覆盖所辖全部农业镇街)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工作。

二、问:该实施方案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为促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力争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到2021年年底粪肥还田利用面积10万亩,达到整县推进,县域内畜禽粪污种植业能实现就地消纳。

   三、问:泗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创建基础是什么?

目前有10个有机肥厂,338个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泗水县属于低山丘陵地区,土壤贫瘠,有机质含量低,最需要施用有机肥,结合我县养殖业产生的畜禽粪污就地消纳,既提高土壤肥力又解决了养殖给周围环境带来的污染问题,已具备开展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工作开展的条件。

四、问:该实施方案出台的实施主体及任务是什么?

县政府是泗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整县制(覆盖所辖全部农业镇街)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工作。

五、问:还田任务是多少?

完成10万亩还田任务,每亩还田1-2吨。

六、问: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分工是什么?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承担主体的非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收集、堆沤、配送还田,指导农户合理使用,负责项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和资料报送。畜牧部门负责指导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无害化处理,督导规模化养殖场与服务主体对接,严查粪污滥倾乱倒。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及时支付和安全使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项目试验示范、宣传培训、施肥调查、土壤有机质提升监测、有机肥产品质量监测等工作。各镇街负责监管10万亩有机肥还田台账建设的任务。

联系人:孔凡丽

联系电话:0537-4363621

【文章链接】泗政办字〔2021〕44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泗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泗水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