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831MB2652766N/2021-207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1-11-0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泗金稳办字〔2021〕11号 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冬季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县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全县大局持续稳定,从12月份起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冬季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从12月起,采取日常宣传和重要节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冬季宣传活动。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宣传《条例》。要结合《条例》的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条例》立法精神和重要内容,重点围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等法律条文进行释读,教育社会公众知法守法,增强法制理念。
(二)普及风险知识。围绕财富管理、房地产、养老服务、涉农组织、旅游等风险突出领域,以及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旗号的新型风险,结合本地突出非法集资风险,开展常态化警示、提示,揭示该类型犯罪的常见手法等,提升社会公众风险识别能力。
(三)教育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要反复强调金融是特许行业,从事投融资等金融活动应当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任何违法违规开展实质属于金融的经营活动,都系非法金融活动,提示社会公众从正规渠道核实金融业务许可证真伪,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四)引导理性维权。要教育引导投资受损群体理性维权才是维权方式的正确选择,任何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维护法律尊严,通过合法的途径、以理性的方式表达自身意见和诉求;凡是非法串联聚集、煽动集访,甚至扰乱机关办公秩序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任务分工
1、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编印宣传材料,牵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成立指导组对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行督导调度;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在泗水大众刊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在电视台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公益广告。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利用辖区内集市、村居等人群聚集区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播放宣传音频、粉刷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现场咨询。
3、各银行金融机构要根据分工(见附件)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主动联系指导组成员参加,并在各营业网点悬挂条幅,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条例》正式实施之年,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注重宣教方式。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营造强大声势。重点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全面织密线上线下宣传网络。
(三)总结工作经验。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冬季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有关宣传活动总结、照片等请于12月31日前报县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4363669,邮箱:ssxjrgzbgs@163.com
附件:1、
附件一全县银行机构非法集资冬季宣传任务分工表.pdf
泗水县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泗水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