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526835K/2021-229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1-12-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泗水县司法局局长王庆利解读《关于调整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泗政发〔2021〕12号)
一、问:调整该目录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县司法局结合县政府职责权限和我县实际,牵头编制县政府2021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包括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6月12日,编制及动态调整工作情况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6月23日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7月13日,县政府印发《泗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进行公布。随后,县司法局对目录中的决策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时通过市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截至12月25日,共完成6个决策;其余决策事项中,除2个规划由于上位规划未完成等客观原因尚未送交合法性审查外,其他均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其中2件拟近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问:调整的目的是什么?
答:第四季度,我县需对全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年度总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完成情况,实现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化、透明化。
三、问: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关于调整<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四)《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五)《关于调整<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六)《泗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问:调整后目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共三部分,主要包括:
(一)将3个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3个决策事项的名称进行了修改;
(三)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的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要求。
五、问:调整涉及的重要举措是什么?
答:为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围绕决策事项,各承办部门经广泛调研论证,形成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以外,须采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会签、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议等程序,形成草案送审稿,送交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查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后方可依程序作出决策。
链接: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泗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泗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