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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泗水县司法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2-2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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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泗水县司法局局长王庆利解读《关于调整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泗政发〔2021〕12号)

时间:2021-12-2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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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调整该目录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县司法局结合县政府职责权限和我县实际,牵头编制县政府2021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包括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6月12日,编制及动态调整工作情况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6月23日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7月13日,县政府印发《泗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进行公布。随后,县司法局对目录中的决策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时通过市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截至12月25日,共完成6个决策;其余决策事项中,除2个规划由于上位规划未完成等客观原因尚未送交合法性审查外,其他均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其中2件拟近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问:调整的目的是什么?

答:第四季度,我县需对全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年度总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完成情况,实现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化、透明化。

三、问: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关于调整<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四)《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五)《关于调整<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六)《泗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问:调整后目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共三部分,主要包括:

(一)将3个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3个决策事项的名称进行了修改;

(三)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的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要求。

五、问:调整涉及的重要举措是什么?

答:为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围绕决策事项,各承办部门经广泛调研论证,形成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以外,须采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会签、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议等程序,形成草案送审稿,送交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查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后方可依程序作出决策。

 

链接: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泗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pdf:泗政发【2021】12号关于调整《泗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word:泗政发【2021】12号关于调整《泗水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来源:泗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