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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泗水县司法局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成文日期: 2021-12-0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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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

时间:2021-12-0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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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法治泗水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泗水县委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法治泗水建设规划(2021—2025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建设法治泗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泗水的具体实践。为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法治泗水建设工作,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及省市有关法治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泗水

“十四五”时期,泗水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将全面依法治县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推动法治泗水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个关键,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新时代现代化泗水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泗水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着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保障大局。坚持将建设法治泗水摆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泗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全面依法治县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泗水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因素,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切实增强法治泗水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法治在县域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地位更加凸显,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高水平法治成为泗水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法治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工作目标: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现100%覆盖,县镇两级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实现100%覆盖,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显著提高,宪法信仰在全社会进一步巩固,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

(四)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凡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应当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

(五)加强宪法法律实施。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确定的制度和原则,确保宪法法律得到遵守和执行。强化人大监督机制,每年至少选择两件社会普遍关注、执法问题较多、与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六)强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宪法列入“八五”普法核心内容。把宪法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十进”活动。实施青少年学生“法育工程”。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发挥好音义河宪法宣誓广场阵地作用。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

工作目标:以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100%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其中年度正职负责人出庭率60%以上,行政争议总量稳步下降,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优化“免申即享”“容缺办理”“拿地即开工”模式。持续动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证明事项信息核查和行政协助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22年底前,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编制资源和人员力量向基层和执法办案一线倾斜。

(八)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决定公布等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定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决策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建立重点领域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把依法决策情况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建立政府合作协议法制审核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承诺的合法性审查。

(九)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发挥全市合法性审核信息管理系统试点县作用,加强“智能化合法性审查系统”应用。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健全完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实施起草部门法律顾问和县委县政府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双审核制度。将监委、法院、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推进合法性审核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加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司法所长列席镇(街道)党委会制度。开展合法性审核业务常态化培训。

(十)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推动执法重心向镇(街道)下沉,加大编制、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充分发挥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职能,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十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托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和济宁市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平台推动“云执法”,严格监管全过程影像记录信息数据。扩大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和移动执法APP应用范围。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标准,配齐法制审核人员。组织行政执法机关修订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规范执法裁量权。加大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破坏市场秩序、破坏生态环境、恶意欠薪、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网络金融犯罪、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网络色情、攻击窃密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超前预警研判执法风险。

(十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法治成为泗水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清理违法违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落实“接诉即办”“限时清欠”机制。加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签订政府合作协议的公平竞争审查,防止限制、排除竞争。动态调整“不罚”“轻罚”清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按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畅通公、检、法机关涉企案件立案化解绿色通道。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盘活闲置资产提供新动能。

(十三)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编制《泗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专项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管理。提高依法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强化灾害事故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机制。聚焦灾害事故主要风险,制定实施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引导机制。引导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加强镇(街道)应急管理“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培训、有演练”、村(社区)“有场地、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的“六有”“三有”标准化建设。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四、深化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

工作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刑事诉讼诉前羁押必要性审查达到100%,进一步降低审前羁押率、轻罪起诉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保持在80%以上,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低于5%,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25%,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率低于4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保持在96%以上,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低于0.1%,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健全担任领导职务的入额检察官直接办案制度。加强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提供法律咨询功能。

(十五)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适用。加强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推进监察调查程序与刑事诉讼制度有机衔接。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六)深化民事、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工作。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实体化运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年底前,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十七)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加强全流程网上办案,推进在线诉讼。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司法解决力度,依法审理就业、医疗、养老、劳动报酬和婚姻家庭等领域案件。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边远群众诉累。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落实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要求。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十八)完善执行体制机制。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执行和解机制,大力推行“智慧执行”。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刑事执行。

五、推进全民守法,深化法治社会建设

工作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实现100%覆盖,镇(街道)和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实现100%覆盖,争取创建1家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新增创建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县信访量、万人成讼率、万人失信率实现逐年下降,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尚法泗水、崇德泉乡”的生动局面基本形成。

(十九)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润泗水”三年行动,实施法润泗水“123456”工程。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以案释法活动,注重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使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讲好法治泗水故事,2022年实现县、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的法治观念。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开展公益普法宣传。

(二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按照减负赋能原则制定并落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清单。镇(街道)建立健全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贯通县、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的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对基层社会治理事项实行“一平台管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法律顾问等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法治部门、法治镇(街道)、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参加示范创建。实施农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法治带头人”、3名“法律明白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每个村(社区)培育不少于总户数的10%。推动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做好反邪教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实施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加大对非法泄露和售卖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十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功能,实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实施县委县政府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升工程,强化服务质量评估,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二十二)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促进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广泛培育“品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完善“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体系,擦亮“一次走访·泗事如意”品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源治理。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有效化解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全面提升应诉能力。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六、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工作目标: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法治建设“制度笼子”进一步扎紧扎实,违法违纪行为逐步减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十三)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将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政府和政府部门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纳入党委巡察范围。加强人大监督,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行政复议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纠错力度。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切实维护执法司法权威。

(二十四)加强政府督查工作。县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每年制定督查工作计划,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县政府督查机构组织实施本级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县政府可以指定所属部门开展政府督查,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督查组。各级行政机关和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依法接受政府督查。坚持奖惩并举,有效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

(二十五)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加强县镇(街道)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拓宽执法监督渠道,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执法案件网上运行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坚持“十佳十差”案卷双向常态评选。完善行政执法信息“月报送季通报”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追责力度。坚持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评估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机关的议案提案,办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二十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严格惩戒和责任追究。落实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以及办理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司法的作用。严格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

(二十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七、加强党对法治泗水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高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工作目标:坚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各协调小组等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有效运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在全国全省擦亮“一把手抓法治”工作品牌。

(二十八)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坚强领导。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列为巡察、督察、督查的重要内容。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其他党委(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本单位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

(二十九)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党校要作为重点课程。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和解读,广泛运用新媒体开展宣讲。

(三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至少开展四次集体学法。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三十一)加强法治工作保障。落实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容错纠错、不实举报澄清、履职受侵害保障救济等保护机制。将法治人才在执法、司法部门间交流以及系统内上下交流纳入组织部门人才交流计划。提高在领导班子中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成员配备比例。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落实法律服务行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组建法治泗水智库。加快“数字法治”“智慧法治”建设,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法治泗水建设各项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规定对法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全面准确贯彻本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考核评估,确保规划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来源:泗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