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3XF/2021-163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通用政策 |
| 成文日期: | 2021-02-1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鲁民〔2018〕99号);3.《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济民字〔2018〕95号)。
二、受理条件
具有泗水县户籍、年龄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
三、提供材料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本人或其他被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受理→报镇街审核→材料齐全报市民政局→审批→次月通过金融机构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发放标准
对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5元。增发补贴部分不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享受,可择高领取其一。
附件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所在地 | 区(县) 街(镇) 村(居) | |||
邮 编 | 住宅电话 | ||||
手 机 | |||||
年 龄 | £60-79周岁 £80—89周岁 £90—99周岁 £100周岁及以上 | ||||
身体状况 | £能力等级0级 £能力等级1级 £能力等级2级 £能力等级3级 | ||||
代理人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
代理人地址 | 县(市、区) 街(镇) 村(居) 路 号 房 | ||||
电 话 | 手 机 | ||||
申请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初审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民政部门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在相对应□打“√”。
来源:泗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