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20372/2021-18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组配分类: 媒体、新闻发布会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3-0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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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3-0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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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3月1日 14:30

地点:县广播电视大楼9楼新闻发布厅

主题: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工作新闻发布会

邀请媒体:县内各媒体

嘉    宾: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党组成员  事务中心主任  刘士勇

泗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大队长 王成功

济宁市泗水环境事务中心  副主任  张艳波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宣教信息科 科长 刘剑

主持人: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根据县政府安排,今天我们召开我县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工作新闻发布会。

下面我介绍一下参加发布会的嘉宾: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党组成员事务中心主任刘士勇,泗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成功,济宁市泗水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张艳波,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宣教信息科科长刘剑。受邀参加本次发布会的还有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及我县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负责人。欢迎大家!

今年1月24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下面请刘主任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关情况。

泗水县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稿

很高兴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大家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借此机会,我就《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我县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都对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凸显了这项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为坚持和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 排污许可制度的历程

2017年原环保部部署和推动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起草、筹备工作,发布了十余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发布了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指导性文件,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管理信息平台并投入使用。到年底,全国15个重点行业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改革的理念也逐步深入人心。2021年1月24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第736号令,《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二、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明确了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

(一)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类别。《条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二)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条例》明确了审批部门、申请方式、材料要求、审批期限,以及颁发排污许可证的条件和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的具体内容。

(三)加强排污管理。《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并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四)严格监督检查。《条例》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监控、现场监测等方式,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强化法律责任。《条例》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制生产、关闭等处罚措施和强制措施。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与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处罚措施作了衔接。

三、 我县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情况

2017年国家环保部率先对火电、造纸、钢铁等15个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当年我县完成了县内所涉及火电、造纸、水泥、农药四个行业7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中,2017年8月18日,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全国水泥行业第一张排污许可证。

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排放一个行业的思路”,力争通过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解决以往长久以来我们想搞清楚而没有搞清楚的家底,以真正实现环境管理对污染源的“全覆盖”。2018年我县完成辖区内淀粉及淀粉制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陶瓷制造等行业的3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截至目前,我县已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了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全县共完成许可登记1750家、许可证核发207家,许可证延续6家。

在下步工作中,县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好《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大行动力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排污许可制全面实施,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泗水、美丽泗水作出新贡献!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泗水县的生态环境将会越来越好!颁布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好《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大行动力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排污许可制全面实施,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泗水、美丽泗水作出新贡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基本情况就介绍这些。下面,我愿意接受新闻界朋友的提问。

主持人:

感谢刘主任的详细介绍。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针对今天的发布主题提问。谢谢!

1、为什么说《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实施是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转变?(请刘士勇主任回答)

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后作为排污单位应该做好那些工作?(请张艳波主任回答)

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后环保部门如何按照《条例》开展执法工作?(请王成功大队长回答)

主持人:颁布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好《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大行动力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排污许可制全面实施,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泗水、美丽泗水作出新贡献!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