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现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对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工作情况。建立了7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别是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道路客运经营的监督检查、对道路货运车辆经营的监督检查、对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的监督检查、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经营的监督检查。明确每一项清单的内容都包括名称、设立依据、抽查内容、市场主体、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及抽查方式并且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着力解决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优化监管服务,提升监管效能,努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
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监管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等)名录库、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根据一个抽查事项需建立一个市场主体名录库的要求,并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相应地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名录库。
三、推进进度
(一)实施阶段(2021年3月-12月)。3月1日启动随机抽查工作。局属各执法监管单位要对照各自监管业务实际,结合准备阶段确定的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单,通过“摇号”、随机选择等科学的方式,随机抽取本科室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具体实施随机抽查工作。确定“双随机”名单时,要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局属各执法监管单位要根据其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检查对象在2个(含2个)以下的,每次抽查比例在100%,2个以上的抽查5%以内。按照每半年抽查一次的频次开展工作。
(二)总结汇报。组织开展每次的监督检查,首先随机抽查检查事项,在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查检查主体。其次,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查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到实地进行检查。对抽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做好书面记录,并且进行总结汇报,对于抽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属各执法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增加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要加大问责力度,对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违法违规情形,要及时提请相关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在交通运输市场系统宣传和执法培训工作中,将随机抽查工作列为重点宣传内容和培训内容,争取市场主体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认知和支持,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科学处理随机抽查和日常监管的关系。随机抽查不能代替日常执法检查、上级交办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集中治理检查。不得以实施随机抽查为名,削弱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不断增强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严格开展执法检查。
泗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日
来源:泗水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