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428995B/2021-178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泗张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泗政发[2021] 28号 关于印发《泗张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
现将《泗张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泗张镇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泗张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文明达标村创建,充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群众成为倡导和谐文明新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践行者,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县委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的主体能动性,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二)目标定位。通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发挥德治的融合、引导、教化等功能,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意识,努力实现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2021年底,泗张镇打造12个示范村庄;2022年底,全镇32个行政村达到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按照“县级统筹、镇街指导、村居实施、群众参与”原则,以村为实施主体。由行政村成立积分评定小组,通过加分激励与扣分约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村级事务进行积分制管理。
(一)积分评定方式
1.成立评定小组
评定小组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村支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担任小组成员。评定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各村明确1名小组成员负责日常积分统计及台账资料整理工作。
2.明确评定程序
积分评定按照“一事一记”的原则进行,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台账。村集中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各类活动,由评定小组进行集中积分登记。按照积分评定内容村民符合评定条件的个人事项和自发开展的活动,由村民主动向评定小组申请积分登记;发生扣分事项的,经评定小组核实认定后计入积分台账。
(二)积分评定内容
1.正向激励内容
(1)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针对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开展日常照料、关心关爱、心理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生活照料、亲情关爱、心理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针对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居家照料、心理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针对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及低收入人群,开展结对帮扶、庭院清洁、物资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上级部门或镇村组织的其他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等。
(2)参与文明达标村创建。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文体活动;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乡村儒学讲堂、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法律知识讲座等;积极参与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美丽庭院示范户、“好媳妇好婆婆”、“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志愿服务的形式,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庭院”“清洁庭院”创建等工作;家庭或家庭成员在各级各类评比表彰中获得荣誉称号等。
(3)践行移风易俗。积极参与村民自治,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觉接受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管理;办理红白事自觉执行本村红白事办理标准,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带头弘扬孝老敬老爱老养老传统美德,定期带父母做健康体检、陪同父母外出旅游观光、及时住院陪护等,受到邻里一致认可;教子有方,保障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有家庭成员考入大学本科及以上院校;支持和鼓励子女参军入伍,有家庭成员新参军入伍等。
(4)热心村集体事务。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主动自愿参与村“两委”安排的值班、值守;主动帮助村集体维护或维修村内公用设施、基础设施;主动开展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或主动上报不安定因素、不安全隐患;积极参与本村防火、防汛及用电、用气、用水隐患排查等安全防范活动;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和见义勇为;积极为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村重点工作提供便利;热心公益事业,主动奉献爱心,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类扶贫、救灾、慈善捐款活动等。
2.反向约束内容
(1)村容村貌方面。“四大堆”清理整治不彻底不到位;乱堆乱放(生产生活杂物、废旧农机具等)、乱贴乱画、私搭乱建;生活污水直排,影响环境卫生;占用公共区域搞养殖或庭院养殖造成气味污桨、养殖污水乱排影响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破坏公共绿地搞种植;随意丢弃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露天焚烧垃圾、枯草落叶秸秆或其它废弃物;家庭庭院环境脏乱差。
(2)村居建设方面。乱挖乱改道路、排水沟、房屋围墙等;在自来水、厕所、暖气、天然气、电力、通讯等公共事业方面改造或管路安装过程中不予配合;破坏水利、道路交通、通讯、健身等公共设施及集体财物;在拆迁、拆违、旧村改造等过程中无理取闹、缠访缠诉、漫天要价或采取其他非法过激手段干扰阻挠等。
(3)文明道德方面。辱骂或诽谤他人、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组织广场舞等娱乐健身活动时扰乱村民正常生活;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子女虐待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子女义务,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4)综合管理方面。拒不配合村集中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发布、传播不良信息;人为造成他人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拒不维修赔偿;个体经营者欺客宰客、强买强卖,造成不良影响;村民代表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会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拒不恢复原状;不遵守村规民约等。
3.其他评定内容
各村可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拓展积分评定内容。评定内容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评定结果运用
各村每月在公示栏公示一次积分情况,并通过积分兑换、评选表扬、公开曝光等方式兑现奖惩。
1.开展积分兑换
各村设立“积分兑换超市”,根据村民日常生活所需,配备相关物品,每月底进行一次积分兑换。村民以户为单位凭积分兑换物品,积分兑换后不再参与再次兑换,但计入各项评选总积分。
2组织评选表扬
各村根据实际制定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每户凡累计积分达到相应分值的,依次认定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级文明户。星级文明户每季度评选一次,每级文明户原则上不少于5户,可重复获评。凡达到五星级标准的文明户,在门口悬挂“五星级文明户”门牌。根据积分台账分类统计,按照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不同类型,优先参评“善行义举四德榜”典型,并张榜展示。各村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总积分排名靠前的户进行集中表扬。
3.开设“曝光栏”
各村在显著位置开设“曝光栏”,及时对村内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上旬前):制定《泗张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
(二)试点探索阶段(2021年4月中旬-2021年12月底前):选取12个行政村(附件1),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1月初一2022年11月底前):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开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
(四)现固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巩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成果,实现工作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有力抓手,因地制宜、一村一特色,落实好资金筹措、积分评定、物品兑换、运营管理等工作。泗张镇宣传科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每季度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
(二)严明工作纪律。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过程中,要确保积分评定、记录、兑现工作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积分评定及结果应用,要及时公布、及时兑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用以兑换的物资,要确保来源渠道正规,物品质量达到相关标准,物品种类符合群众所需。
(三)加强政策保障。县财政统筹相关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对达标的村进行奖补。
(四)加强督导考核。镇宣传科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将纳入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并作为文明村评选推荐及乡村文化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泗张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试点村名单
2.泗张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积分评定事项配档表
3.家庭“志愿+诚信”积分信息记录表(参考模板)
附件1
泗张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试点村名单
镇 | 试点村(数量) |
泗张镇 | 元卜村、青界村、西焦坡村、玉皇山村、汉舒村、桃源村、罗家庄村、石门庄村、圣公山村、仲家庄村(12个村) |
附件2
泗张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诚信”积分制管理工作
积分评定事项配档表
评定事项 | 具体内容 | |
正 向 激 励 内 容 | 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 | (1)针对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开展日常照料、关心关爱、心理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 |
(2)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生活照料、亲情关爱、心理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 | ||
(3)针对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居家照料、心理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 | ||
(4)针对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及低收入人群,开展结对帮扶、庭院清洁、物资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 | ||
(5)参与上级部门或镇村组织的其他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 | ||
参与文明达标村创建 | (1)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文体活动。 | |
(2)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乡村儒学讲堂、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法律知识讲座等。 | ||
(3)积极参与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美丽庭院示范户、“好媳妇好婆婆”、“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 ||
正 向 激 励 内 容 | 参与文明达标村创建 | (4)以志愿服务的形式,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庭院”“清洁庭院”创建等工作。 |
(5)家庭或家庭成员在各级各类评比表彰中获得荣誉称号。 | ||
践行移风易俗 | (1)积极参与村民自治,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觉接受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管理。 | |
(2)办理红白事自觉执行本村红白事办理标准,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 ||
(3)带头弘扬孝老敬老爱老养老传统美德,定期带父母做健康体检、陪同父母外出旅游观光、及时住院陪护等,受到邻里一致认可。 | ||
(4)教子有方,保障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有家庭成员考入大学本科及以上院校。 | ||
(5)支持和鼓励子女参军入伍,有家庭成员新参军入伍。 | ||
热心村集体事务 | (1)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主动、自愿参与村“两委”安排的值班、值守。 | |
(2)主动帮助村集体维护或维修村内公用设施、基础设施。 | ||
(3)主动开展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或主动上报不安定因素、不安全隐患。 | ||
(4)积极参与本村防火、防汛及用电、用气、用水隐患排查等安全防范活动。 | ||
正 向 激 励 内 容 | 热心村集体事务 | (5)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和见义勇为。 |
(6)积极为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村重点工作提供便利。 | ||
(7)热心公益事业,主动奉献爱心,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类扶贫、救灾、慈善捐款活动。 | ||
反 向 约 束 内 容 | 村容村貌方面 | (1)“四大堆”清理整治不彻底不到位。 |
(2)乱堆乱放(生产生活杂物、废旧农机具等)、乱贴乱画、私搭乱建。 | ||
(3)生活污水直排,影响环境卫生。 | ||
(5)占用公共区域搞养殖或庭院养殖造成气味污染、养殖污水乱排影响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 | ||
(5)破坏公共绿地搞种植。 | ||
反 向 约 束 内 容 | 村容村貌方面 | (6)随意丢弃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 |
(7)露天焚烧垃圾、枯草落叶秸秆或其它废弃物。 | ||
(8)家庭庭院环境脏乱差。 | ||
村居建设方面
| (1)乱挖乱改道路、排水沟、房屋围墙等。 | |
(2)在自来水、厕所、暖气、天然气、电力、通讯等公共事业方面改造或管路安装过程中不予配合。 | ||
(3)破坏水利、道路交通、通讯、健身等公共设施及集体财物。 | ||
(4)在拆迁、拆违、旧村改造等过程中无理取闹、缠访缠诉、漫天要价或采取其他非法过激手段干扰阻挠。 | ||
文明道德方面
| (1)辱骂或诽谤他人、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 | |
(2)组织广场舞等娱乐健身活动时扰乱村民正常生活。 | ||
(3)大操大办“红白喜事”。 | ||
(4)子女虐待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 | ||
(5)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子女义务,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
(6)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反 向 约 束 内 容 | 综合管理方面
| (1)拒不配合村(居)集中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
(2)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发布、传播不良信息。 | ||
(3)人为造成他人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拒不维修赔偿。 | ||
(4)个体经营者欺客宰客、强买强卖,造成不良影响。 | ||
(5)村民代表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会议。 | ||
(6)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拒不恢复原状。 | ||
(7)不遵守村规民约。 | ||
附件3
家庭“志愿+诚信”积分信息记录表
(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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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泗水县泗张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