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4941361421/2021-22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教师管理
成文日期: 2021-03-0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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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1-03-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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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15】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

一、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 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三、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 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