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应急局2021年5月份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编办《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泗政办字〔2016〕15号)和泗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泗应急字〔2019〕24号)精神要求,县应急局按照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随机抽查5月份2家企业,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夏艳辉、杨朋、颜廷秋、邢丙生,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泗水县鸿远油脂有限公司: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学时与实际培训学时不一致;2、未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3、劳保用品发放台账与配备标准不符;4、安全费用使用台账无发票支撑;5、粉碎机配电箱未安装接地线,里面粉尘积聚较多未及时清扫;6、锅炉、锅炉地下除渣室、分级组合柜、油储存罐等未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7、未提供预榨车间现场粉尘清扫记录;8、预榨车间东门门口灭火器放置位置过高,灭火器被杂物遮挡;9、锅炉房、浸出车间未设置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标识;10、锅炉房给水泵、油水混合泵联轴器未设置防护装置;11、锅炉除尘处水池未设置防护栏杆和“小心溺水”警示标识;12、检修现场氧气瓶液化气瓶安全距离不足5米,液压胶管使用不规范,气瓶未设置防倾倒装置,无防震圈;13、生产现场水罐液位计未标识上下限;14、蒸汽分汽箱未设置“小心烫伤”安全警示标识,管道未标注介质名称和介质流向标识;15、蒸汽回收罐压力表指示满盘,压力表使用不符合标准(最高值应指示在压力表盘2/3处);16、成品库皮带机皮带轮未设置防护罩;17、油渣池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未设置“小心溺亡”安全警示标识;18、正己烷泄漏报警装置检测口堵塞,检测装置未送电;19、循环水池未设置防护栏杆和盖板,未设置“小心溺水”安全警示标识;20、未提供电工、电焊工、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21、未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22、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 (二)山东泗水佳易机械有限公司: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前未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应急资源调查;2、未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中所有现场处置方案纳入2021年度应急演练计划;3、生产车间南侧铣床设备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电气线路未穿管防护;4、生产车间内低于1.8米竖向部分电气线路未穿管防护;5、车间内使用的磨床、打磨机皮带运转部位无防护罩;6、车间北侧磨床处设置风扇等用电设备,配电箱内未设置剩余电流保护器;7、车间内用电设备电器线路架空敷设低于2.5米,安全防护不到位;8、车间内南侧承重柱附近设有未入箱的空开,空开设置在可燃木板上;9、车间内末端配电箱无接地或接零设置;北侧配电箱无箱盖及有电危险安全警示标志;10、北侧磨床附近设置变压器,用电设备周围设置可燃木板防护;11、生产车间内设备及半成品堵塞安全通道;12、车间内当心灼烫等安全警示标志不足;13、车间内灭火器设置数量不足,灭火器无定期检查表;14、砂轮机档屑板未设置;15、厂区内有三家企业,未提供安全管理协议。
二、处理意见
对上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到期10日内由县应急局对上述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拟立案的违法行为,由县应急局调查取证并依法履行处罚程序。
泗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来源:泗水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