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5月份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 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理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处罚 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泗建罚【2021】023号 | 华阳水苑室外配套 | 泗水县金裕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370831MA3P68FB54 | 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责令整改,并处3万元罚款 | 2021. 5.10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泗水县人民政府(泉兴路北,圣德路西)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中兴路东,规划新闻路北)起诉 |
泗建罚【2021】025号 | 龙城小学分校附属幼儿园 | 泗水县金海建筑建材有限公司91370831MA3WFA7A7W | 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 2021. 5.14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泗水县人民政府(泉兴路北,圣德路西)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中兴路东,规划新闻路北)起诉 |
泗建罚【2021】026号 | 山东瑞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车间 | 山东昌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370831MA3DEKQM0M | 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 2021. 5.17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泗水县人民政府(泉兴路北,圣德路西)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中兴路东,规划新闻路北)起诉 |
泗建罚【2021】028号 | 龙城国尊府 | 济宁九巨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370811165943859W | 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责令整改,并处3万元罚款 | 2021. 5.20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泗水县人民政府(泉兴路北,圣德路西)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中兴路东,规划新闻路北)起诉 |
泗建罚【2021】029号 | 泗河小学
| 泗水雨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91370831MA3TCXDC5P | 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 2021. 5.25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泗水县人民政府(泉兴路北,圣德路西)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中兴路东,规划新闻路北)起诉 |
泗建罚【2021】030号 | 福临城
| 福州晨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91370831MA3PD69XXN | 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 《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 2021. 5.27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泗水县人民政府(泉兴路北,圣德路西)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中兴路东,规划新闻路北)起诉 |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