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429808W/2021-187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公安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1-06-1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1号议案《关于整治低速电动车》办理情况的答复
孙友格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整治低速电动车的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我县未实施城区三小车辆禁行工作,目前主要开展三小车辆交通秩序整治。组织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整治活动,在泉源大道、泉兴路等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全力治理高峰时段交通违法,及时清理违法占道,搞好人车分流,维护交通秩序。突出泉源大道主干道管控,加强学校、医院、银行周边重点路段查控,对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利用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采取岗区治理与流动查扣相结合,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方法,2021年以来查处低速电动车乱停乱放5500起、占道行驶3914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三小车辆”禁行工作计划于济宁市主城区三小车辆禁行工作同步实施,压茬进行,济宁市禁行方案下发后,我们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借鉴微山、金乡等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迅速出台禁行方案,发布禁行通告,加大宣传力度,严查严管严控“三小车辆”,积极联合交运、城管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查处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移送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利用低速电动车非法摆摊经营违法行为,移送城管部门依法处罚,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教育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安全的车辆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雇用、不乘坐“三小车辆”,共同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
2021年6月16日
来源:泗水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