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MB2856339B/2021-229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1-06-2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 泗水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波解读泗政字〔2021〕98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深入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一、问:该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明确县医保部门医疗救助工作职责和与各部门之间工作职能分界,更好地发挥上下协同,部门之间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医保局结合泗水县医疗救助工作实际,经过征求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意见建议,以县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深入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医疗救助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找准短板、找出差距,把医疗救助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最大限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二、问:该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深入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济政字〔2016〕105号)。
三、问:该文件中所指的医疗救助流程是什么
答:(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直接通过一站式医疗救助平台给予救助。
(二)其他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的,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医疗机构诊断依据等证件材料、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单据,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医保部门审批。对于急需救助的突发性疾病,应当特事特办,及时救助。在保证对象真实、材料准确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简化相关程序。
泗政字〔2021〕98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深入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泗水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