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652K/2021-185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惠民政策库 |
| 成文日期: | 2021-07-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申领失业补助金服务指南
一、政策内容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适用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三、办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申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重新就业认定标准为“用人单位招用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同),未出现停发情形。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条件: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或者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足一年,未出现停发情形。
失业补助金停发情形: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
四、补助标准
对参保缴费满 1 年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五、申办材料
无。
六、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
(一)网上办理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i.12333.gov.cn)——点击“失业待遇申领”。

2、点击左侧“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3、进入登录界面温馨提示:已注册用户根据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登录”;未注册用户点击左下角“注册”(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密码格式: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

4、登录成功后,若出现以下界面,请点击手机校验右侧的“点击进入”——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点击“确定”,提示认证成功。



5、仔细阅读此页面提示内容(“申领条件”、“承诺”),符合申领条件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前的○——点击“同意”。

6、核对该页面信息,如需要上传附件可点击“选择文件”(无需上传请忽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申请成功后点击“确定”。
(二)掌上办理
失业人员进入公众号“济宁人社”或“我的社保卡”—点击菜单栏“电子社保卡”—点击“卡面服务”—查看“全国服务”—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依提示完成相应操作。其他如“网上申领”第4、5、6步。



对于通过互联网申领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最后一次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审核办结,每月20日前申请当月发放,20日后申请次月发放。
来源: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