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泗水”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县住建局联系(地址:泉衍路3号,联系电话:0537-3745975)。
一、总体情况
县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规章制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形式、加强公开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自成立以来,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促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了泗水县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2021年度通过泗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41条,通过“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6条。
1、基础内容公开情况。2021年度通过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住建局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机构职能信息1条;部门文件信息9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公告公示信息31条;部门动态信息28条;文件解读7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2、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情况。重大决策公开与落实情况公开。公开《泗水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及落实情况。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住房保障领域专栏,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并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4条。
4、行政执法专栏。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事前、事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名单、权责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9条,事后公开执法结果18条。
5、“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计划、抽查人员名录、抽查企业库、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6条。
6、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根据重大建设项目清单,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开项目批准信息、项目实施信息、市政建设信息,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2021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较2020年增长5件,涉及房屋征收、工程规划、消防验收等内容。其中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予以公开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住建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条例》,县住建局在泗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col/col17474/index.html)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开设“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sxzjj),并在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济河街道泉衍路3号)办公室908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3名,开展政务公开集中培训活动2次,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科室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9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2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2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中,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水平。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严格执行,抓好落实。我局将认真贯彻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关心、公开关注政务公开力度,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单位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2021年住建局共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6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提案10件、政协委员提案53件,均按时保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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