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528187M/2022-053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泉林镇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部门(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2-10-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泉政发〔2022〕122号 泉林镇人民政府事业人员竞争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10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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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鲁人社发〔2015〕167号)、《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济人社发〔2018〕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运行管理规范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泉林镇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泉林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聘用范围

我镇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职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可参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的竞争聘用。管理岗位人员的聘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三、聘用程序

1、单位申请。单位根据空岗情况向县人社局提交岗位聘用申请书,明确单位空岗情况,取得职称人员情况,县人社局根据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情况统一研究决定,对可进行岗位聘用的单位进行批复。

2、组织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进行岗位聘用的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示聘用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书及聘用合同;

3、审核备案。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送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备案。

4、兑现工资。事业单位携带经县人社局鉴证的《岗位聘书》、新聘人员花名册、聘任文件、工资变动花名册等到工资福利科兑现工资待遇。

四、聘任时间

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岗位聘用,2022年11月起新聘人员兑现工资待遇。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孔涛为组长的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原则,坚持政策,确保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科,司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竞聘上岗工作的实施。



附件:泉林镇2022年度事业人员竞争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泉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泉林镇2022年度事业人员竞争聘用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孔  涛   泉林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司  攀   泉林镇党委委员

成  员:刘  浩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

任  勇   办公室主任

蒋开秀   泉林镇党建科职员


来源:泗水县泉林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