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20372/2022-046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
| 成文日期: | 2022-10-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县市政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道路养护材料生产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5日我局拟对泗水县市政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道路养护材料生产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道路养护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 泗水县济河街道沙胡同村北200m处,泗水县市政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院内 | 泗水县市政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天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泗水县市政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道路养护材料生产加工项目,建设于泗水县济河街道沙胡同村北200m处,泗水县市政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院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法人代表张琦。年加工道路养护材料(乳化沥青)1000吨。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2、天然气导热油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和《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88号)要求。沥青拌合站储罐呼吸口连接密闭管道,沥青加热、乳化过程密闭,产生的沥青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Ⅱ时段排放标准要求(沥青烟:75mg/m3、0.18kg/h,苯并[a]芘:0.30×10-3 mg/m3、0.05×10-3 kg/h,VOCs:20mg/m3、3.0kg/h)。车间密闭、提高收集效率、车间周围绿化,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苯并芘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mg/m3)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乳化剂桶、喷淋塔沉淀污泥、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地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泗水县市政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道路养护材料生产加工项目2022年10月 12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电话:0537-4256890 |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