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MB28569452/2022-043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专家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2-10-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专家解读】泗政办发〔2022〕7号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近期,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邀请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标准化科王帅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意义
2021年国家及省市先后出台新的标准化政策文件,提出全域及全产业的标准要求。标准化不但在自主创新、产业竞争和国际贸易中起到重要支撑作用,而且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办法的制定是适应新形势下标准化工作发展需要,更好的推进泗水县全域标准化工作,提高全县标准化综合水平,激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同时是适应省、市综合考核标准化指标工作新形势,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济宁市标准化管理办法》(济政发〔2021〕20号)及《济宁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济市监字〔2021〕13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参照对标准化事项的奖励范围和标准的规定要求,形成了《泗水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资助奖励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对泗水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主导、主持或参与标准制修订及取得其他标准化成果的一次性无偿资助。
四、奖励范围
(一)主导、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济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
(二)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有效实施并取得突出成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承担国际、全国、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四)完成创建国家级、山东省、济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五)完成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技术标准创新推广平台;
(六)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标准“领跑者”;
(七)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
(八)承担标准化培训教育项目;
(九)其他在全县、全市、全省、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成果、标准化典型案例或县政府确定的标准化项目。
五、奖励资金的使用与监督管理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开展技术标准研发等方面。
获得资助的单位应自觉接受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如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等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政策解读单位: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王帅
咨询电话:0537-4277967。
文件链接:泗政办发〔2022〕7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