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6693161035/2022-068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议题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2-11-1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15次议题解读|【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泗水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泗办发〔2022〕22号)的解读
《泗水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经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泗水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现对《泗水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拉动作用,有效帮助文化和旅游产业迅速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快速复苏,202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同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对于文旅产业发展的有关要求,着力推动我县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泗水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在充分结合泗水县文旅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省市有关要求,起草形成了本《意见》。
二、决策依据
参照《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1】4号)和《济宁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济办发【2021】18号),结合泗水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形成了《泗水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出台目的
本《意见》出台共有四项主要目标:一是聚焦“文化两创”推进文旅产品融合发展。以“文化两创”为导向,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赋能文旅产品研发,丰富文化旅游产业业态,打造泗水“泉乡好礼”手造产品新标杆。二是聚焦“绿水青山”推进乡村旅游内涵式发展。以重大文旅项目为支撑,引导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引入多元化“二消”业态项目,鼓励举办大型旅游节事活动,促进乡村旅游内涵式发展。三是聚焦“人才强国”推进文旅人才队伍培养。加大文化旅游产业和文物事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扩大文化产业技能型、高层次人才项目扶持范围。四是聚焦“圣源泗水”推进品牌形象宣传提升。整合外宣、融媒体、文旅等宣传渠道,加大泗水城市形象宣传力度。鼓励文旅经营单位开展多样化线上业务,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宣传泗水文旅产品和形象,多渠道拓展我县旅游客源市场。
四、主要措施
一是支持文旅产品研发。鼓励文旅产品研发,不断丰富文旅产品体系,鼓励文旅企业积极参加各类产品比赛,对获奖的产品进行相应奖励。
二是支持文旅商品展示。鼓励参加各类商品展示活动,提升产品市场知名度,对参加各级商品展示活动的企业或个人给予相应补助。
三是支持文旅商品进景区。鼓励在旅游景区内开设店铺,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体现泗水特色的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对取得一定销售成果的企业给予相应补贴。
四是支持文旅人才培育。鼓励引进和培育专业性文旅人才,对于参赛获奖或取得荣誉称号的文旅人才给予相应奖励。
五是支持文旅自媒体宣传。鼓励文旅企业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泗水文旅要素与形象,并按照宣传效果给予相应补贴。
六是支持开展大型旅游活动。鼓励开展各类大型旅游节事活动,根据资金投入、参与人数、活动效果等方面给予相应补贴。
七是支持丰富文旅业态项目。鼓励县内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不断丰富完善业态项目,对于新业态项目,根据消费拉动作用给予相应补贴。
八是支持景区大力招徕外地游客。鼓励景区主动开拓县外旅游市场,对招徕团队游客来我县进行过夜游的景区进行相应补贴。
来源:泗水县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