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7807G/2022-059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杨柳镇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部门(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2-1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杨政发〔2022〕88号杨柳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时间:2022-11-2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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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贯彻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泗水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向杨柳镇百姓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普及垃圾分类的基本常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安全、清洁、有序、方便”的城市管理目标,按照“保障无害化、加强资源化、促进减量化”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置,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实施原则

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按照“定时定点、日产日清、垃圾不落地”的原则实施;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实施。

(一)坚持政府推动。镇(街道)、村(社区)级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持源头减量。根据“分类处理、源头减量”的工作要求,注重生活垃圾源头管控,限制生活消费品过度包装,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前端分流减量。

)坚持重点突破。选择适宜区域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整体谋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工作体系,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和末端处理设施,全力破解生活垃圾“前分后混”等难题。

三、操作指南

垃圾分类定义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生活、娱乐、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具体而言,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分类方法

根据“分类处理、源头减量”的工作要求,现阶段按照“大分流”的模式将生活垃圾分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及日常生活垃圾三大类。

1装修垃圾: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处理方式: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由居民或单位将装修垃圾袋装后有序堆放在临时堆放点并进行覆盖,经申报后按规定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2大件垃圾: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椅、衣橱衣柜、书柜、厨房用具、浴卫用具等大件生活废弃物。

处理方式:产生大件垃圾的居民或单位电话预约环卫处进行收集清运至场地。

3日常生活垃圾:

1可回收垃圾(蓝色桶)可以再生循环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如纸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布料等。

处理方式:由住户、单位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清运后直接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其中对条件成熟的封闭式小区可定时上门收集。

2厨余垃圾(绿色桶)俗称“湿垃圾”,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叶、瓜果皮核渣、动物骨骼内脏(大骨除外)、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

处理方式:住户、单位将收集后的厨余垃圾投放至相应分类垃圾桶内,由环卫车辆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定区域进行处理。

3有害垃圾(红色桶)是指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可充电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日常用品。

处理方式:住户、单位将收集后的有害垃圾投放至相应分类垃圾桶内,由环卫车辆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定场地进行处理。

4其他垃圾(灰色桶)是指除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烟头、煤渣、卫生间废纸、纸巾、一次性餐具等难以回收以及暂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

处理方式:住户、单位将收集后的其他垃圾投放至相应分类垃圾桶内,由环卫车辆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场进行焚烧处理。

分类要求

不同区域按以下要求执行分类:

1居住区域(居住小区、村居):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单位区域(政府机关、事企业单位、学校、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域(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杨柳镇44个自然村推行垃圾分类投放。杨柳镇辖区内有约20000的常住人口,以发放明白纸、村内喇叭宣传、学校讲解、村委会配合普及多元结合的方式宣传。村民“干湿分类”投放为主,村委会配合指导,让居民知晓分类投放时段和分类投放规范,养成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习惯。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机制,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办公室,统筹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健全镇、村党组织联动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镇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融入社区治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以社区为单元,逐步形成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村)民等共同参与的推进合力。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综合执法、第三方等巡查队伍,加大对居住区、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巡查、督查力度,建立情况通报及反馈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强大合力。

(三)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贯彻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泗水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制定相关工作要求,如:制定全镇分类设施配置标准、操作指南、监督管理标准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等。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文件,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制度体系。

附件:杨柳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杨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杨柳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长:      委副书记、

副组长:      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镇村环境整治科科长

王加旺    物业科科长

        邢长虹    老泉服务区书记

              里仁服务区书记

              琴柏服务区书记

        张海峰    岳岭服务区书记

        翟胜才    颜庙服务区书记

        徐清岩    东苑服务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李昂兼任办公室主任、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泗水县杨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