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4941361421/2022-05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学生管理 |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1学年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评比方法
一、市级优秀学生评选
1.组织发动。获得推荐资格的学校须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
2.班级初评。在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3.学校审核。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二、市级优秀班集体评选
1.组织发动。学校要将评选通知在校园内公布,广泛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所有符合条件的班集体都可以参加,并积极提报事迹材料给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2.学校评选。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符合条件的班集体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及时公布。
3.校内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三、县(市、区)审查公示
1.审核。县教体局对学校推荐的人选以及评选程序逐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拟推荐人选符合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
2.公示。县教体局将通过复核的市级优秀学生和市级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优秀学生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校及班级、学号、在所属学校学籍注册时间,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应包括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异议反映联系方式等。
3.异议处理。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县教体局审核并查实推荐有问题的人选,该名额不再允许推荐学校递补。
四、推荐上报
1.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对有关异议进行调查后,确定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名单。
2.表彰通报。市教育局对获得荣誉的学生和班集体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来源: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