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4941361421/2022-05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学生管理 |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1学年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标准
一、市级优秀学生
(一)小学市级优秀学生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各学科本学年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不怕困难。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初中市级优秀学生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各学科本学年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以上等级(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三)高中市级优秀学生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首次均达到合格等次。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残疾学生(须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
所有参评学生学籍注册并在推荐学校实际就读连续2个学期以上。被市教育局推荐为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不参评市级优秀学生。
二、市级优秀班集体
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班干部严于律己,作风扎实,勇于创新,能充分发挥班委的作用。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学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和安全事故发生。具有良好的班级文化,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班主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尚的师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能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工作,转化学困生工作效果明显,按规定做好家访工作,并有家访记录。
被市教育局推荐为省级优秀班集体的班级不参评市级优秀班集体。
来源: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