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流程
一、系统登陆
1.百度搜索“山东政务服务网”,点击主题集成服务—企业开办。


2.可选择账号密码登录,也可直接输入手机验证码登录,首次登陆点击“立即注册”。

二、信息填报
1.选择“营业执照变更(备案)登记”,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陆,也可输入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原经营者身份证号码。


2.认真阅读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法律责任提示。

3.变更事项首页中,勾选“经营者”变更事项,进入下一步,依次填写新经营者及委托代理人信息。


4.信息填写完成后,选择“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全程电子化)”,进入下一步。

5.附件列表中,上传新经营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照片;上传清税证明,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照片。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提交材料指导。
三、签名提交
1.原经营者及新经营者均需扫码下载全程电子化签名软件,各自实名认证注册登录,设置好手写签章,准备签名。
2.预审通过后,材料转至材料签名环节,点继续办理,核对签名信息无误后,生成签名文档。

3.待签名人员签名成功,显示所有人员“已签名”,提交至终审环节。

4.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材料显示“已办结”,即可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附: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提交材料清单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全程电子化登记可自动生成);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全程电子化登记可自动生成);
3.《清税证明》;
4.委托人身份证、变更后的经营者身份证。
温馨提醒:
11月1日,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正式施行,第十三条明确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直接变更还是先注销再设立,经营者变更涉及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改变,继任经营者应当详细了解个体工商户当前经营状况和负债情况,审慎选择。
来源: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