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时间:2022-12-09 0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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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结合泗水县疫情防控处置情况,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泗水县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将泗河街道三发名邸小区2号楼,泗河街道海情圣地小区12号楼,泗河街道海情圣地小区20号楼,泗河街道圣源新天地小区3号楼,泗水县泗阳大道培训中心3号楼,高峪镇卫生院公卫楼,高峪镇崔家庄村以下区域范围:东至崔家庄村中心路南端水泥路第三根电线杆所在南北路、北至光伏并网箱所在东西路(含路北沿街住户)、西至泗河沿线杨树林、南至泗河沿线杨树林,中册镇狂家庄村以下区域范围:狂家庄村小学南、变压室正对路东向南第一到第三个胡同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泗水县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9日20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泗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来源:泗水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