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MB2810111T/2022-00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2-02-0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泗开通字〔2022〕2 号 关于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字〔2021〕42 号)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复产复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加强复工复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企业切实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复产复工前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进一步调整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和岗位职责,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制定并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消防工作管理体系。
二是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亲自带队,组织开展一次电气线路、用电设施、用油用气、消防设施和器材全面检测维护,油烟管道全面清洗,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全面清理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堵塞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及时整改动态火灾隐患。
三是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严禁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四是强化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员工宿舍要独立设置,明确消防管理责任人和制度,严禁使用“小太阳”、电磁炉、电热毯、“热的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做饭。无自动消防设施的员工宿舍要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独立式火灾感烟报警探测器、简易自动喷淋灭火等消防设施器材。
五是强化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的规范运行。消防控制室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检查,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强化落实 10.30.60应急处置机制流程,提高预警响应及灭火能力。严格落实控制室双人持证上岗,无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的单位要组建志愿消防队,明确专人,严格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火灾防范扑救任务。
六是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工作。要对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入职的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务必使每名员工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利用单位公告栏、过道灯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挂,滚动播放安全提示,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七是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各单位要严禁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对于特殊时期临时采取隔离措施的单位,务必保证隔离设施可随时移除,出现突发情况可保证消防车顺利通行。
八是明晰经营各方职责任务。同一主体或厂区内存在多家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要书面明晰各方消防安全职责和权限,明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车通道、及公共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检查检测、维护保养职责任务,确保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晰、不失控漏管、不推诿扯皮。
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泗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