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

时间:2022-03-08 14: 12
【字号:
浏览次数:

一、修订背景

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9年来,在分级监管和社会共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寻找“笑脸”就餐深入人心。2020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要求从2021年起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按照风险等级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据此,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山东省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为更好地巩固量化分级成果,精准落实国家要求,将量化分级与风险分级更好衔接,需要对《规定》进行修订,将之作为社会共治的重要措施和抓手,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二、评定对象

山东省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含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的《行业综合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范围。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规定》共二十七条。主要明确了评定标准、评定程序、评定结果、评定周期和结果应用。具体内容:

一是完善评定结果。将原定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修改为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二是优化评定细则。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及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同时,将“明厨亮灶”、“互联网+明厨亮灶”和取得食品安全管理认证纳入评定要素,发挥引导和鼓励作用。最后还要综合现场检查、监督抽检、食物中毒、查处情况等信息进行综合评定。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量化分级评定结果不作为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依据,仅用于向社会公示食品安全管理状况。通过在网站、经营场所等途径公示,加强社会监督,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来源: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