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20372/2022-013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媒体、新闻发布会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2-04-3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泗水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年4月29日14:00
地点:县广播电视大楼9楼新闻发布厅
主题:泗水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邀请媒体:县内各媒体
嘉宾:
济宁市泗水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 王雷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大气科科长 石光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宣教信息科科长 刘剑
主持人: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根据县政府安排,今天我们召开我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下面我介绍一下参加发布会的嘉宾:济宁市泗水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王雷、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大气科科长石光、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宣教信息科科长刘剑。受邀参加本次发布会的还有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及我县经济开发区和13个镇街环保负责人。欢迎大家!
2022年,泗水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县两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牢固树立“强能力、重监管、守底线、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放在首要位置,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下面请王雷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泗水县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稿
很高兴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大家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借此机会,我就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一、环境空气质量完成情况
2021—2022年秋冬季,我县PM2.5浓度67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9,同比改善15.2%,改善率全市排名第2;PM10浓度100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4,同比改善19.4%,改善率全市排名并列第1;优良天数比例59.3%,全市排名并列第8,同比改善7.1%,改善率全市排名第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63,全市排名第8,同比改善11.8%,改善率全市排名并列第3。
二、精准治气,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1.面源污染治理。一是施工工地。由县住建局牵头持续抓好城区42个在建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和“六项加严加细措施”。二是道路保洁。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城区46条道路严格执行“一二三”分级保洁制度,全面实施湿式机械保洁、道路清洗和雾炮降尘措施,对城区两个空气站点周围的社区及背街小巷,由两个街道落实洒水降尘措施。三是非煤矿山。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加大9个持证露天非煤矿山、我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工程和新增需工程治理的61个图斑的日常监督监管,特别是对英豪石材矿山修复提升工程、马头山矿及凤仙山和北纪埠新设矿权选定区域积极开展不定期检查行动。四是烟花爆竹。由县应急局对2家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进行封存,并对17家烟花爆竹零售商户采取不予续期的措施,从源头控制烟花爆竹销售;同时由县公安局牵头严厉打击违规燃放行为,共查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9起,拘留7人,罚款2人。五是清洁取暖。由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牵头确保“双替代”、非“双替代”区域散煤“清零”。截至3月8日,我县共检查46681户散煤使用情况,11239户完成1869吨清洁煤置换,532户领取采暖电器,发放补贴资金95.7万元。争取散煤治理补贴200万元。六是餐饮油烟。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对城区692家餐饮企业不定期开展餐饮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检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七是森林防火。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在全县20余万亩林区设立231个防火值守点,全天候备勤,防止火灾发生。八是秸秆禁烧。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全县27万亩玉米、23万亩小麦产生的25万吨秸秆进行有效处置,禁烧期间设立秸秆禁烧监测点519个,采取24小时值班蹲守,实现了“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九是加油站点。由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全县41家加油站点实施全面监管;对加油站点油品质量进行抽检;科学做好挥发油气回收工作,全县加油站点全部完成三级油气回收改造;同时加大对城区黑加油站点进行严厉打击取缔。
2.移动源管控。一是全县现有中重型燃油(气)货车2618辆,涉及34家运输企业,8家个体运输户。2021年我县完成国三柴油营运货车648辆淘汰任务目标。二是我县现有1处汽车尾气自动监测设备,设置在南外环,2021年共检测车辆16.14万辆,罚款3.26万元。三是全县共有非道路移动机械4249辆,其中国二及以下排放的2242辆。重点时段期间,对注册地为泗水县的2242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情况进行电话核实相关信息,同时对重点管控政策进行宣贯,确保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管控到位。
3.工业源污染治理。全县共有253家涉气企业,涉及11个重点行业,其中29家重点管控企业在重点时段内实现3家限产、26家停产。一是全县63家重点行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全部进行升级改造,完成率100%,并为8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大户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二是安装企业环保用电监管系统71家,设置监控点位300个。查实出现污染物排放日均值超标企业2家,立案查处2家,罚款64.375万元。三是安装门禁系统企业19家,安装点位40个,通过门禁系统对进出企业国四甚至国五排放标准以下重型柴油货车精准管控。四是全县共安装在线监控企业36家,通过非现场执法检查工作1190余次,巡查发现各类涉及扬尘问题6871个,全部完成闭环处置。五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8家涉气重点企业纳入国发平台开展试点工作,全部在上级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数采仪更换和对接工作。
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就介绍这些。下面,我愿意接受新闻界朋友的提问。
主持人:
感谢王雷的详细介绍。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针对今天的发布主题提问。谢谢!
1、在社会上听说我们县城区不能够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是吗?
答:谢谢,你了解的信息不全面,并不是完全不能够使用,经测算,根据功率大小不同,一辆国二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尾气排放约等于60辆国四排放标准重型货车所排放尾气之和,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东至东外环、西至圣昭路、南至连宇路(连宇路东至济宁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线)、北至滨河北路。在此区域内,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禁止使用,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除外。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还是能够正常使用的,当然,借此机会,还要在提示一下,即使是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如果出现冒黑烟现象,就要及时维护保养或采取加装颗粒物捕集器形式,减少尾气排放,不然也不能够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使用。谢谢!
2、听说为了减少本地对环境污染的贡献,在秋冬季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所有企业都要停限产,有什么标准或者例外吗?
答:对所有企业所执行的标准都是统一的,没有例外,但并不是一出现重污染天气,所有企业就都要停产,限行标准是重污染天气影响程度从重到轻分为红橙黄三个等级,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我县也制定并发布了《泗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详细规定了重污染天气启动、发布、定级、解除的相关要求,每家涉气企业也都制定了各自的应急减排措施,按照响应级别不同分别采取停限产措施。谢谢!
3、我们对城区建筑工地管控措施都有什么?
答:我们对建筑工地的管控主要是执行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下发的第五版《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中《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简单来说就是所有建筑工地要执行8个百分百,就是施工现场100%硬质密闭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施工车辆100%冲洗、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易扬尘物料100%覆盖或密闭、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和暂不开发土地100%覆盖或绿化这8个100%。
主持人: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大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力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以更强烈的使命担当、更坚定的拼劲韧劲、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让“生态泗水、文化泗水、活力泗水、幸福泗水”更加出彩,让人民群众具有更高的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