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116230/2021-200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金庄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图文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1-10-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医保报销流程图解
报销 情形 | 报销材料 |
市内 住院 | 参保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出院时即时报销。 |
市外 联网 住院 | 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本人或家属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或县妇女和儿童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表,由医院医保服务站直接在系统内联网,出院时即时报销。 |
参保居民在外地长期居住或务工,将居住证或长期居住外地的相关材料发送至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公共邮箱(ss6505589@163.com或ss6505579@163.com ),经审核后在系统内联网备案,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办理住院登记,出院时即时报销。 | |
市外 非联网 住院 | 参保居民本人或家属出院后携带:发票、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费用汇总清单、本人社保卡复印件至所属镇街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科,进行手工报销。 |
普通门诊和 “两病” 门诊 | 参保居民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只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并按要求在有关结算单据(或村卫生室的门诊台账)上签名和留存联系电话。 |
意外 伤害 住院 | 参保居民因受到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本人或家属出院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发票、住院病历、费用汇总清单、患者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至县为民服务中心621办公室。 |
来源:泗水县金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