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3XF/2022-015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 成文日期: | 2022-05-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泗水县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一、投资环境
县级人口数量(我县总人口64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9万人,其中65岁以上3.49万人,70岁以上3.75万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1.39万人,90岁以上的1818人,100岁以上46人,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8.5%)。泗水县位于山东省中南部,泰沂山区南麓,北纬35°28′-35°48′,东径117°5′-117°35′之间。县境东西最大横距46公里,南北最大纵距40.6公里。总面积1118.96平方公里。泗水地处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年温及日温差异较显著。泗水县辖2个街道、11个镇。泗水县泉水资源得天独厚,泉群种类丰富,姿态各异,水质清澈,为国内罕见的泉水景观资源。有老年人独有的惬意氛围,适宜养老。
目前养老机构15处,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0处,农村互助养老院55处。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4238801
来源:泗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