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3XF/2022-025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2-06-2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三、事项内容:
凡是具有泗水县户籍的城乡居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四、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3.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4.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证。
五、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根据《山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鲁民〔2021〕45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民〔2019〕36号)、《济宁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民字〔2019〕34号) 。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七、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八、责任科室:泗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九、办理地点: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十、联系电话:0537-4298908
特困人员供养给付业务办理流程图
来源:泗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