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494136273W/2022-038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2-07-2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01113号提案《关于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颜景宝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积极开展农村荒芜庭院、残垣断壁清理整治,支持引导各镇街在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前提下,对因庭院荒芜、破损等原因产生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修缮,不具备修缮条件的直接进行拆除。实行权益保全,在拆除工作中由镇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和被拆除户对农户宅基地、房屋及其构附着物进行拍照、丈量等,与农户签订相关协议,保存好拆除前、中、后照片,逐户逐宅建好档案资料,确保在补偿时农户权益得到保障。
您提出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由住建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参与,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镇村递档,逐户审核,逐户评估,确定农居改造方案”以及“由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向上对口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并由县政府筹措配套资金”具有非常积极的指导作用,能有力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需求。下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参与配合,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专门人员力量参与危房改造的审核、评估,并努力争取上级扶持政策与资金支持,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
泗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8日
签发人: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4363611
抄送:县政协提案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
来源:泗水县农业农村局